市文明办部署四项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30.03.2018  08:44

3月29日下午,市文明办召开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部署会,对四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涉及靖江市级文明行业、文明村、文明社区、文明单位和文明校园创建申报工作,2017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报告工作,“城乡结对、文明共建”主题活动,“展示窗口形象、创建文明城市”竞赛活动。

 

文明行业、文明村、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载体。目前,市文明办在全市组织开展2017~2018创建年度靖江市级文明行业、文明村、文明社区、文明单位和文明校园申报工作。凡建有基层党组织或工会组织,积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行业、村、社区、单位、企业和学校等均可申报。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要求,本轮创建年度,全市村、社区、校园参创率须达100%。

 

根据省文明办要求,省级文明单位4月份前须对2017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情况进行报告,主要围绕弘扬时代新风、优化管理服务、文化建设、公益活动四个方面。

 

今年,为深入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市文明委将在全市部分省级文明单位与行政村中开展“城乡结对、文明共建”主题活动,在全市窗口行业开展“展示窗口形象、创建文明城市”服务竞赛活动,以此推进城乡文明一体化进程,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