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明年起实行新的水气阶梯价 用水阶梯价基数下调气价上调

30.12.2015  16:34

  中国江苏网12月30日快讯(记者 郭蓓 实习生 赵玉倩)今天下午,南京市物价局召开居民水价气价改革发布会。会上记者获悉,自2016年1月1日起,南京市实施新的居民生活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同时,建立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与天然气门站价格联动机制,规范民用管道天然气工程安装收费,对全市老旧居民住宅申请使用管道天然气实行工程安装费优惠政策。

  全市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供水价格不作调整,但第一梯度基数峰值由原来的240立方米下调180立方米,具体为3人以下(含3人)的居民第一阶梯用水量为每年180(含)立方米以下,到户价格3.10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户供水价格上调0.15元/立方米,到户价格为3.25元/立方米。市民用管道天然气第一阶梯销售价格上调0.30元/立方米,由2.20元/立方米调整为2.50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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