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公布56个部门"责任清单" 防推诿扯皮

11.12.2014  08:31

  省政府公布56个部门“责任清单

  防止部门间推诿扯皮 审批时限压缩一半

      新华报业网讯  10日,(江苏)省政府56个部门责任清单正式公布。这份责任清单中,明确了省级政府部门必须承担哪些责任、必须做哪些事情、每个部门的“职责边界”。由此,我省成为继浙江、安徽后第三个建立责任清单的省份。

  登录江苏机构编制网,点开“省政府各部门责任清单”,56个部门的具体责任清单一目了然。省编办主任俞军介绍,编制责任清单的部门,与此前公布的“权力清单”制度的部门范围相一致,列入编制责任清单的部门不论是否制定公布权力清单,都要开展责任清单编制工作。通过明确和强化部门责任,以期从源头上解决职责交叉、权责脱节、推诿塞责等问题和审批时间长、盖章多、收费多、中介多、材料多“一长四多”现象。

  给部门职能套上“笼头

  责任清单的基本内容包括7大项:部门职责、职责边界、公共服务、对应行政权力、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涉及中介服务项目及盖章、收费,以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由网站进入省发改委的责任清单,可以清楚地看到该部门被赋予了23项主要职责,每项主要职责又细化了若干个具体工作事项。俞军说,此次依照相关法律和部门“三定”规定,对部门职责进行全面梳理,按照“发展规划、政策法规、专项业务和其他事项”等顺序,明确具体工作事项,上网公布,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授权必须为”。

  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公众关注的事件往往牵涉到多个部门,出现部门间互相推诿、扯皮现象。今后这种现象有望得以杜绝。责任清单对每一个部门的责任分工进行了细化规定,同时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和牵头部门,建立健全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机制。

  俞军举例说,某地食药监管部门在检查一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时,发现该企业存在两种违法行为:生产保健食品已发霉变质,所使用的食品包装材料物存在质量问题。有人主张由食药和质监部门分别对企业的两个违法行为进行处理,有人认为只需对其中一个行为从重处罚。根据清单上的食品监管的职责分工,食药监管部门对生产发霉变质的食品进行处罚,并将不合格食品包装物生产的有关证据移交给质监部门。

  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太高表示,用责任清单的形式明确行政责任,对于依法行政无疑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