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检察院通过合规整改助老字号企业“涅槃重生”

11.01.2023  10:24

  “通过规整改,公司再次重生,合作伙伴重拾对我们的信任,我们对未来充满信心。”近日,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某公司负责人在涉案企业回访座谈会上,向前来回访的阜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表示感谢。

  据了解,该公司是当地一家家喻户晓的老字号企业,曾是群众消费购物的重要打卡地。近年来,受股东间矛盾频发、经营管理不善等多种因素影响,公司经营一步步走向颓势,并于2016年基本陷入停滞状态,大部分经营场地被闲置和关闭。

  2020年12月,该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当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警方发现,为解决进货资金不足、购买经营场地等经营需要,该公司从2005年9月开始,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存款3000余万元,至案发仍有1700余万元的“窟窿”堵不上。一时间,前来讨债的群众络绎不绝,讨债不成功的当事人多次上访维权。

  2021年9月,该公司及其负责人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移送至阜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经认真研判,从挽救企业、保障就业的角度出发,决定对该案启动企业合规改革。

  正当检察机关准备启动合规程序时,一起涉及该公司两名股东的涉嫌挪用企业资金案进入审查起诉环节。检察机关从事理、情理、法理3个方面发力,开展合规整改工作。

  为有效化解民怨,承办检察官督促该公司负责人尽力筹集资金兑付集资参与人的集资款项,为企业合规创造条件。其间,该公司通过抵押借款方式筹措1500万元,检察机关与侦查机关多次协调、沟通,将公司账户冻结的近400万元解封。截至2021年12月,所有集资参与人均从该公司拿回了被拖欠多年的集资款。

  经慎重评估,检察机关认为,该公司认罪认罚,积极开展退赃退赔,承诺建立合规制度,已具备合规条件,遂于今年4月启动合规建设工作。该公司按照要求递交合规计划书,检察机关审查把关后,建议将经营合法性和企业整体组织架构作为合规重点,将股东会、监事会及岗位设置、职责权限、决策程序等纳入合规计划。同时,引导第三方组织通过实地考察、员工访谈等多种方式进行监督评估,督促企业按计划恢复生产经营,每月定期审查第三方组织抄送的书面报告等材料,推动合规改革有序开展。

  此外,阜宁县检察院多次联合侦查机关、主管部门召开座谈会议,围绕矛盾焦点,听取股东各方意见,用情理、法理疏通公司负责人与多名股东之间的紧张关系,解开当事人心结。

  在检察机关及第三方组织督导下,该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和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监事职责,建立常态化员工培训机制,企业合规守法经营意识不断增强。经第三方合规考察,一致认为该公司合规整改效果明显。9月,阜宁县检察院依法对该公司及其负责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两名涉嫌挪用企业资金罪的股东作出不起诉决定。

  经过整改,目前,该公司闲置经营场地被再次利用起来,创造就业岗位近百个,并逐渐进入良性运营状态。接下来,阜宁县检察院将充分发挥主导作用、衔接作用、监督作用,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健全服务机制3个方面发力,统筹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等各项工作,努力为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提供精准高效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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