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法院探索“律师参与案件调解”9年积累成功经验

23.10.2017  20:26

  中新网江苏新闻10月22日电(朱志庚 吴磊)近日,北京、黑龙江、上海等11个省(直辖市)开始推行律师调解试点工作。10月21日,江苏省铜山区人民法院专委夏友锋介绍,2008年10月,该法院开始联合律师事务所开展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委托调解活动。

铜山法院9年前下发的试行文件。

  2008年10月12日,“铜山县法院和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联合开展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活动”启动仪式在铜山县人民法院(现更名为铜山区人民法院)举办。该法院与法律服务组织之间旨在便民、利民、惠民的合作进入实施阶段。

  根据双方联合制定的实施意见,铜山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人民调解窗口”为律师志愿者提供工作室,对于当事人到法院立案时愿意接受诉讼外调解的案件,由茂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志愿者给予无偿的法律援助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需要法院确认的,免收诉讼费用。铜山法院受理的符合司法救助条件而无律师代理的案件,茂通律师事务所无偿提供法律援助,三日内指派律师代理诉讼。

  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案件的范围,包括请求支付人身损害赔偿金的、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群体性纠纷诉讼案件、涉诉信访类案件、国家赔偿类案件等12类案件;法院为承担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在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免收复制相关材料的费用。

  铜山法院藉此建立了弱势群体维权的快速绿色通道,为律师参与社会化纠纷解决机制提供有利工作环境,以及时、低成本地满足群众的诉讼需求,快速、有效化解了数百起弱势群体维权、涉诉信访等矛盾易激化案件。2010年,备受关注的泉山森林海群体性购房纠纷,法院在律师介入调解下得以妥善处理。此举被《法制日报》内参《情况反映》刊载,时任江苏省政法委林祥国书记批示肯定,要求总结推广。

  谈及律师参与案件调解这一工作机制,铜山区人民法院院长王牧表示:“律师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娴熟的职业技能,非官方的身份更容易让当事人产生信任,而且很多律师热心于公益事业,这都是律师参与调解具备的独特的优势,从这几年的实践来看,一些相对复杂的案件,律师参与调解后,往往能取得不错的效果,缓解了法官的工作压力,节省了有限的司法资源,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多年以来,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积极推动与法院联合开展法律援助、调解工作,每周三天安排经验丰富有志愿的律师到值班室进行调解等工作,每年完成调解的案件数量200余件。2014年第12期《最高人民法院简报》(信息专刊)以《探索律师介入纠纷解决机制显成效》为题刊登了这一活动多年来的成功经验。

  21日上午,铜山区人民法院专委夏友锋介绍,法院与司法行政部门之间就建立诉调对接的工作机制较为常见,而与律师事务所联合开展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就委托调解达成一致,以促进民生类案件的有效解决,当时在全国法院和律师界尚未见先例。(完)


编辑:顾名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