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车改首批涉1万多家单位 超标配车或被降级撤职

19.12.2014  13:22

龙虎网讯 全省1万多个单位的公车进入首批车改名单、车补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30%……昨天,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全面解读新出台的《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元旦起实施。现场江苏公车改革成为关注热点。

车改首批涉1万多家单位,方案年底前上报

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主任蔡湧啸介绍,江苏车改方案正在起草中,今年年底前将上报中央。公车改革,将由党政机关带头实施。首批参改单位包括江苏地区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共约1万多家。

记者现场还获悉,为推进江苏公务用车改革有序进行,我省已专门成立公车改革领导小组,由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发改委、财政厅、审计厅、人社厅等部门参与。目前,领导小组已赴周边兄弟省市调研,同时调查摸底全省公务用车改革前的基本情况,掌握参改单位、参改人员、公务用车数量、运行费用,已经车改的地区发放的公务用车补贴等情况。

车改后不能既拿钱又坐车,设30%车补上浮上限

蔡湧啸说,公车改革,中央给各地划定了3条红线:一是改革后公务用车交通补贴支出总额必须低于改革前的公务用车运行整体费用;二是地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30%,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50%;三是改革后不能既拿钱又坐车。

眼下,江苏正按照这些原则研究制订具体改革方案。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车改方案,司局级每月补贴1300元,处级800元,科级及以下500元。

一般公务用车取消,普通公务出行自主选择或社会化提供

普通公务出行未来将实行社会化提供,并且从严配备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蔡湧啸说,首先是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用车,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用车和其他车辆。将来普通公务出行通过自主选择、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一些公务交通补贴。

公车不得“豪装”,超标配车或被降级撤职

车改后有违规购车行为怎么处理,《办法》规定,政府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实施集中管理、统一调度、非工作期间回单位停放制度。政府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定期发布公务用车的选用车型目录。公车不得增加豪华内饰;不得借用、占用下级单位和其他单位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捐赠的车辆。

违规购置公务用车和运行费,将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并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建豪华办公用房也可能被降级或撤职

办法》规定,政府各部门应当采购经济适用的货物,不得采购奢侈品、超标准的服务或者购置、建设豪华办公用房,严重违反的,将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

人民政府及政府各部门需定期公布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等机关运行经费的预算和决算情况;不得挪用其他预算资金用于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或者因公出国(境),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下级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转嫁相关费用。

今后部门买公务用车应当选用国产汽车,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

(记者韦铭)

来源: 南京日报   编辑:孙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