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证券公司称国企改革行情最高潮尚未到达

14.09.2015  10:40

9月13日,国企改革顶层设计方案《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终于揭开了并不神秘的面纱。

众所周知,A股市场对《意见》期待已久,而且9月7日《意见》内容提前泄露后,一些机构就开始抛售国企概念股,有利好兑现的嫌疑。

那么现在大家关心一个问题:国企改革概念股还能否再度崛起,甚至能否成为市场的“救市主”?

在机构看来,与此前国有企业改革的最大的不同是,资本市场将在此次国企改革中发挥重要作用。“鼓励整体上市,鼓励股权多元化、国企重组整合”都是中长期资本运作的机会。

最新消息是,就在9月13日《意见》发布的当晚,又有两家央企中国中铁和中铁二局宣布停牌资产整合。

当然,“国企改革主题的行情远没有结束,依旧是市场确定性最强、关注度最高的主题。”国海证券认为,最高潮的部分应当是第二批央企试点名单的出台,有望带动整个国企改革板块。

央企大规模资产重组

分类监管被券商视为是国企改革的第一枪。

指导意见》指出,对于国企分类改革,将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并对于商业类、公益类的企业推进国企改革提出了不同的要求。

民生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李少君认为,随着《改革意见》的落地,央企将进行大规模分类,在分类基础上将进行资产剥离和重组。此外,分类指导和监管是推进国企改革的必要前提,之前多个省市的国企改革意见中已体现了这一思路,以北京、上海为代表的省市提倡三分法,市属国企被分城市公共服务类、特殊功能类、竞争类三种,或分为公益类、盈利类、功能类三种。而以黑龙江为代表的省市则采用《指导意见》的二分法再细化的方式,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两大类,商业类再细分商业一类和二类。地方分类改革已走在前面,已进行分类的省市改革力度有望加大,改革进程推进较快。

安信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徐彪表示,未来央企的兼并重组很可能围绕两个重要的维度来进行:

一、针对于外向型央企,力求通过兼并重组提升国际影响力,同时避免央企之间的海外恶性竞争;重组包括但不限于:中交建&中国建筑、中铁&中铁建、中国远洋&中海发展&中外运&招商轮船、中核&中核建&中广核、中国重工&中国船舶、国家核电&中电投。

二、针对于内向型央企,兼并重组将有助于这些央企从过度竞争和产能过剩的环境中走出来,从而提升集中度、率先做大。重组包括但不限于:五矿&中冶、武钢&宝钢、中建材&中材、中煤&神华、国旅&港中旅、中国诚通控股&中国轻工&中国恒天。

创造条件实现整体上市

指导意见》鼓励整体上市的表态让市场为之一振。

华泰证券策略薛鹤翔团队认为,国企整体上市的推进力度可能会超预期,过去政策表态为支持“具备条件”的央企加快整体上市,这次的政策态度为“创造条件实现集团公司整体上市”。

在民生证券看来,对于证券化程度不同的国有企业,可采取如整体上市、借壳上市、反向收购母公司等不同模式提高证券化率,目前已有12个省市公布了量化的国资证券化目标:“未来5年国资证券化率均有较大提升,给市场带来投资机会。

兴业证券统计了央企集团和旗下上市公司的总资产和净利润,从上市公司净利润占集团净利润比重来看,核电、电子、军工等行业央企上市公司资产注入空间更大。

关注国企强强联合

指导意见》明确“支持国有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鼓励国有企业之间以及与其他所有制企业以资本为纽带,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加快培育一批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跨国公司。

兴业证券认为,从打造国际竞争优势的角度提出,海外业务收入高且属于同一业务板块的央企合并可能性相对更高,包括军工、机械、航运、船舶制造、建筑、石油石化等。

国资平台公司将落地

指导意见》中提到,国有资本运营和投资平台公司将获国资委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投融资、资本整合、股权运作等实质性股东权利。

在李少君看来,国资平台公司做实股东职责将成突破性举措,国资平台公司有望成为资本市场重要参与力量。

可见的是,在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广东、黑龙江、江西、湖北等13省明确提出2015年将着力组建国有资本平台公司。

目前市场对国资投资和运营公司的组建主要有以下三种猜想:

一新设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二由原有的大型国有企业集团通过剥离其经营性业务重组组建。

三在原有的大型国有金融性投资公司基础上组建。

李少君认为新设概率不大,具有资本管理经验、投资多元化的集团企业实际上已具备资本平台公司雏形,组建更具操作性。国开投资、中航、华润、中粮、大唐等集团都有望成为候选试点。

混改引入优先股

前期市场对混改的关注与预期主要集中于国企引入非国有资本和国企实行员工持股等,聚焦点在国企身上,而这次明确了“国有资本以多种方式入股非国有企业”是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提示关注公共服务、高新技术、生态环保、战略性产业中,有可能获得国有资本青睐的集体制上市公司、民营上市公司。

指导意见》并提到“允许将部分国有资本转化为优先股,在少数特定领域探索建立国家特殊管理股制度”。

华泰证券预期,被允许国资转化为优先股的国企,大概率需满足三个条件:1.商业一类国企;2.国资处于绝对或相对控股地位,需向参股转化;3.可分配利润与现金分红情况良好的蓝筹国企股。

李少君认为,对于高盈利、高负债国企,增量发行优先股可成为混改新出路,混改引进优先股将对缓解金融、电力、建筑、地产等行业国企融资压力具有较高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