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江苏发布“七五”普法规划 首次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列为重点普法对象

24.08.2016  15:31

  法制网南京8月23日电 记者马超 记者从今天上午召开的江苏省委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江苏省委常委会会议日前审议通过的《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对江苏省“七五”普法规划确定了总目标,要求法治宣传教育水平居于全国领先行列,全社会法治信仰不断提升,努力使法治成为江苏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规划明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党政综合目标考核体系,加大在精神文明创建、法治建设、平安创建等考核中的权重,明确部门普法责任清单,推动“软任务”变成“硬指标”。规划还从江苏实际出发,从三个方面进行了细化量化,要求设区市、县(市、区)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建成率达到100%,力争公民对法治宣传教育的知晓率、满意率分别达到90%以上,努力使公民普遍了解法律救济途径和程序,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氛围。

  江苏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柳玉祥介绍,江苏省“七五”普法规划把“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确定为一般对象,在此基础上,结合江苏实际,把领导干部、青少年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三类人群确定为重点对象。其中,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列为重点学法对象,是江苏“七五”普法规划的特色之一,也是贯彻落实全面推进法治政府、法治市场、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总体部署的具体举措。江苏还将出台《江苏省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实施情况考核验收办法》等配套政策文件,以明确各项工作措施的刚性要求,确保规划落细落小落实。在指导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编制“七五”普法规划过程中,将鼓励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主动作为、大胆创新、体现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