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居民身份证补领、换领可省内异地办理

05.08.2015  10:32

  江苏警方5项改革措施惠及千万百姓——

  新华报业网讯 为了让人民群众少烦心、少花钱、少跑腿,江苏公安机关从7月1日起,全面推出改革惠民五项措施,在户口迁移、身份证办理、机动车检验、出入境办证、边检登轮许可证办理等方面推出系列便民利民举措,真正让数千万百姓从公安改革中得到实惠,一个多月来,已有数十万群众从中受益。

  措施一:省辖市范围内本地居民户口通迁

  本省居民凭合法稳定住所,在省辖市范围内自由迁移户口;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小的地方,可凭合法稳定就业并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在本地自由迁移户口。

  -解读:省公安厅治安总队负责人说,合法稳定住所指在城镇购买、自建、继承、受赠的产权房和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在建制镇和小城市还包括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租赁房屋;合法稳定就业,指有合法职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或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稳定收入并依法纳税。

  有市民询问,长期租住的房子算不算合法稳定的住所?对此,相关负责人解释说,“不算,必须是自己的产权房,或者政府提供的公租房或者廉租房,因为租房存在不稳定性,房东随时可以不出租。

  本市范围内户口可以迁移了,那么今后省内的户口可不可以随便迁移?“现在做不到。”这位负责人表示,其实对于特大城市的人口还是控制的,中小城市是放开的,中等城市推行居住证制度。

  -受益实例:徐州市云龙区大郭庄辖区居民蒋斌与妻子彭艳荣两人于2012年7月16日登记结婚,妻子彭艳荣户口一直在沛县大屯镇,婚后两人共同居住在大郭庄辖区,因蒋斌家中自建房房证一直无法办理,导致彭艳荣户口一直无法夫妻投靠,实行新政策后,云龙区大郭庄派出所户籍警程邵青第一时间通知到其家人,审核相关材料后当场为彭艳荣办理了落户手续。

  -数据:自实行省辖市范围内本地居民户口通迁制度以来,全省各市共办理大市范围内通迁户口236329人。

  措施二:身份证补领、换领省内异地办理

  本省居民丢失居民身份证或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需要在省内异地补领、换领的,可凭本人有效证件或单位合法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

  -解读:该项措施的适用对象,是指在江苏省登记常住户口、居民身份证丢失或有效期满需要在异地补领、换领的人员。具体为,在江苏登记常住户口,跨市或跨县(市、区)居住、工作、就学,居民身份证丢失或有效期满的人员,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

  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还介绍了需要回户籍地办理的几种情况。如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变更更正,以及申请人相貌变化较大需要户籍地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核实的,仍需回户籍地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短期出行人员,比如探亲、访友、旅游、就医、出差等拟在异地居住不满30日,居民身份证丢失的,也应回户籍地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

  另外,未满16周岁及无行为能力人员,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办理。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异地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以及确需上门服务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治安、人口管理部门研究协调办理。异地办理的居民身份证应当由申请人本人到受理单位领取,并当场核验指纹,原则上不得代领。

  -受益实例:任某户籍地为江苏省邳州市,目前暂住在南通。最近,准备学习驾驶的任某到南通驾校报名,却由于身份证丢失,无法报名,在得知可以异地办理身份证后,她就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来到南通市港闸区便民中心咨询,没想到窗口工作人员很快就为她办理了一张异地身份证。

  -数据:截至7月30日统计,全省累计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5467张,其中跨市办理2665张、跨县区办理2802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