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去年查办“蛀虫”362人

20.01.2016  12:18

过半民生领域职务犯罪主体为基层干部

  本报讯 省人民检察院19日公布2015年我省检察机关打击危害民生领域犯罪工作情况:共受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643件1355人,提起公诉569件1134人;受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754件1577人,提起公诉625件1188人,同比上升162%;去年前10月立案侦查民生领域职务犯罪362人。

  检方发现,民生领域职务犯罪主体中,过半为基层干部,其中包括各级基层单位的领导干部114人,内设机构负责人62人。不少基层干部贪腐程度令人瞠目,如丹阳市原市委常委、界牌镇党委书记王东良,与江苏中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纪忠共谋,单独或共同挪用公款1.3亿元用于偿还两人在澳门欠下的赌债。仪征市新城镇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站长俞少华以个人名义挪用公款6539余万元,转储至其儿子工作的银行,以帮其完成吸储任务并获得绩效奖金。

  征地拆迁等领域成为腐败“重灾区”。专项工作查处涉嫌职务犯罪人员中,涉及征地拆迁的170人,涉及涉农补贴的167人,医疗卫生领域81人,社会保障领域51人。征地拆迁领域仅涉嫌滥用职权罪就查处了54人,大多数发生在征地补偿标准确定、资金的管理与发放环节;医疗卫生领域大多数发生在药品采购供应、器械耗材采购等环节;涉农补贴领域大多数发生在项目审核、资金发放环节。如徐州市经济开发区大庙街道征迁处主任魏道峰指使下属陈勇帮助伪造拆迁协议和结算表,套骗国家征地补偿资金788万余元。

  专项补贴资金审批发放过程中职务犯罪易发多发。去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已在新网工程、关闭小企业、农机补贴、科技补贴、柴油补贴等十余个补贴项目中发现严重的套骗和渎职犯罪行为,共查办渎职犯罪案件81人,占全省查处的渎职犯罪总人数的30.7%。南通市检察机关在涉渔与涉农领域立案查处7件13人,职务犯罪共造成国家补贴资金损失2000余万元,严重影响了国家惠民资金补贴的正常发放。

  (顾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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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金勇、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