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15年1-10月362人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被立案

20.01.2016  18:10

  陈善乐,江苏一个县级市的原副市长,受贿金额超过500万元,而且这些贿款还大多是在其当乡镇干部期间收受的。昨天,江苏省检察院发布2015打击危害民生犯罪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去年前10个月全省共立案侦查民生领域职务犯罪362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293人,渎职侵权犯罪69人;处级干部22人,科级干部65人。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有64人,1000万元以上的有5人;渎职侵权犯罪共造成16人死亡,经济损失3.49亿元。

  分析

  检察机关分析发现,民生领域职务犯罪还存在一些独有的特点。

  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占比高 专项工作查处涉嫌职务犯罪人员中,涉及征地拆迁的170人,涉及涉农补贴的167人,医疗卫生领域81人,社会保障领域51人,征地拆迁领域仅涉嫌滥用职权罪就查处了54人。

  犯罪主体中基层干部占比高 查办的民生领域职务犯罪中,各级基层单位的领导干部114人,内设机构负责人62人,上述人员占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总人数的55%。

  受贿和渎职交织情形比较多 查办的民生领域渎职犯罪案件中,同时涉嫌贪污贿赂犯罪的有66人,还有32人存在不构成犯罪的一般贪污受贿情形,总计占比85%。

  专项补贴审批发放过程中易发多发 去年以来,江苏检察机关在新网工程、关闭小企业、农机补贴、科技补贴、柴油补贴等十余个补贴项目中发现严重的套骗和渎职犯罪行为,共查办渎职犯罪案件81人,占全省查处的渎职犯罪总人数的30.7%。

  贪污、挪用犯罪占比高 去年以来,共查处贪污犯罪81人、挪用公款犯罪33人,合计占民生案件总人数的35.6%,比该两个罪名在全省职务犯罪总人数中的占比高出了10.6个百分点。

  案例

  句容原副市长陈善乐:“蚁贪”典型

  陈善乐,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去年1月4日,镇江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其立案侦查。经查,2005年至2014年期间,陈善乐利用其先后担任句容市宝华镇镇长(兼任宝华山国家森林公园管委会副主任)、宝华镇党委书记(兼任宝华山国家森林公园管委会主任)、句容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的职务之便,多次非法收受相关业务单位、人员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03.42万元,及美元9500元、欧元1千元、港币6万元,并为相关业务单位、人员谋取利益。去年7月31日,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陈善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100万元。

  检察机关分析,陈善乐涉案资金主要都是在其任职宝华镇期间收受的。而且,向陈善乐行贿的人数众多,时间跨度长,其是“蚁贪”的典型代表。据介绍,陈善乐受贿案最终核证确定的行贿人多达48人,其受贿时间跨度长达近10年。此外,陈善乐受贿绝大部分的单笔数额不算大。而且,陈善乐的受贿方式隐蔽,多发于春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期间。

  此外,为了掩人耳目、逃避处罚,陈善乐还存在边退边收、收多退少等情节。

编辑: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