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出台贯彻落实《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计划》

24.04.2015  09:32

龙虎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有效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我市专门出台《南京市贯彻落实〈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对大气污染防治成效的考核实行“一票否决”是《计划》的一大亮点。昨天,市政府正式印发该《计划》。

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是新《环保法》实施后我省首部地方环保法规。省《条例》在明确责任分工、全覆盖治理污染、严格执法监管、强化责任追究、完善公众参与等方面实现了诸多突破。为贯彻落实省《条例》,切实改善我市空气环境质量,全面建立“政府监管、公众参与、共同治理、联防联治”的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机制,市委、市政府专门出台了这份“南京计划”。

计划》分为5方面33条具体任务,总体目标是以2013年为基础,确保到2015年、2016年、2017年全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较2013年分别下降7%、13%和20%,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为确保完成这一考核目标,《计划》制定了五大任务。(更多内容见A2版)

环保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计划》,PM2.5年均浓度下降的目标将分解到各部门、区(园区)。今后将每月通报各区(园区)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和排名情况,每季度通报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进展情况,(下转A9版)

(上接A1版)每年对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和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与排名。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各区(园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对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未完成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区政府(园区管委会),监察、环保部门将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

来源: 南京日报   编辑:李袆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