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大多数药品取消政府定价 依法监管药价不会"飞"起来

06.05.2015  09:15

  依法监管,药价不会“”起来

新华社发

  昨日,河北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患者在药房窗口取药。 新华社发

  新华报业网讯 5月5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公告称,经国务院同意,发改委会同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从2015年6月1日起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

  药品是关乎人们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特殊商品,取消政府定价后,将给药品生产企业和患者带来什么影响?药品生产企业会不会结成同盟,形成价格垄断?

  药价交给市场,有利于激发药企创新积极性

  通知规定,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仍暂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实行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外,对其他药品政府定价均予以取消,不再实行最高零售限价管理,按照分类管理原则,通过不同的方式由市场形成价格。

  江苏省社科院研究员方明说:“目前,我国医药企业的特点是小、散、多,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全国生产企业有4600多家,生产同一种抗生素的企业就有上百家,经营企业则更多,有超过1万家;而美国药品生产企业只有三四十家,一家企业的生产规模就超过我国几百家的总和。通过市场竞争,让质量好、价格低的药品脱颖而出,把生产成本高、质量差的企业淘汰出局,有利于我国医药企业提高水平和竞争力。

  记者从江苏省卫生计生委了解到,根据江苏新医改方案,2015年底前,我省所有城市公立医院全面实施医药价格综合改革,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省负责药品集中采购,公立医院不得采购中标目录外产品,不得与企业进行“二次议价”。

  “用市场手段让药品价格接近其价值,挤掉中间水分,这是件好事。”苏北人民医院院长王静成说,医院目前药品都是通过省级平台集中招标采购的,采购量特别巨大,以量议价,因此绝大多数药品招标采购价都低于政府指导价,长期以来,指导价形同虚设,已无实质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