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益太湖”:走进苏州市虎丘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庭审现场

14.03.2023  11:11

  “旁听了本次庭审,深受警示教育洗礼,由于被告人缺乏法律意识,在未取得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随意砍伐林木,触犯了法律,被提起公诉。检察院与被告就公益诉讼部分达成调解协议,通过认购碳汇、劳务代偿、补种树木等多种方式修复受损生态,理念新、举措实,让我印象深刻!作为基层人大代表,在以后的工作中要增强法律意识,通过多种形式普及群众对保护生态环境、森林资源等方面法律意识,为真山真水高新区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虎丘区人大代表周晓兰感受颇深。

  

  3月10日上午,在第45个植树节前夕,由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检察院向姑苏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江某、盛某滥伐林木一案,在虎丘区山林脚下案发现场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虎丘区检察院将庭审观摩旁听与检察开放日相结合,举办“检益太湖——走进公益诉讼庭审现场”专场检察开放日。来自虎丘区、姑苏区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执法人员、村(社区)群众代表等30余人在滥伐林木案发地沉浸式观摩庭审过程。

  

  在庭审现场附近的案发地,仍然可见砍伐后留下的碗口粗的树桩。为了更好地发挥法律预防、威慑、惩罚功能,更好地解决生态环境领域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等问题,苏州市虎丘区检察院首次提出生态环境惩罚性赔偿诉讼请求,要求被告通过认购林业碳汇、补植复绿、劳务代偿等方式修复受损生态。

  “森林具有涵养水源、保育土壤、固碳释氧、林木营养物质积累、净化大气环境等功能。”庭审现场,检察官详细说明犯罪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指出滥伐林木不仅损害了林木本身,也损害了森林生态系统固碳调节服务功能,造成森林碳汇损失。当事人表示认罪认罚并自愿主动承担生态修复的责任。

  

  庭审结束后,大家现场围坐一堂,就加强太湖流域生态司法保护、环境修复方式、涉林案件法律适用等问题开展交流讨论。代表委员和旁听群众纷纷表示,今天的活动让人印象深刻,在山林绿树间更加切身感受到绿水青山的可贵,司法机关以法治之力守护青绿江南,让“破坏者”变身“修复者”,实现惩罚犯罪、修复环境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