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治检心得]张耀阳:“三个坚持”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09.05.2018  10:22

  近年来,我院始终坚持司法办案、法律监督、预防教育相结合,全力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先后荣获“江苏省青年文明号”“江苏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和“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个人”等20余项集体和个人荣誉称号。

  坚持以司法办案为核心,守好维权主阵地。始终把司法办案作为检察机关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最基本的途径。一是改革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查模式。将未成年人的品格特征、犯罪原因、家庭情况、学校社区帮教措施等内容纳入证据审查范畴,提升教育、挽救、感化未成年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准确把握少捕慎诉司法理念。制定规范性文件,细化不批捕不起诉的标准,连续多年保持了未成年人案件不捕不诉零信访、捕后诉后零缓刑的良好态势。三是充分保障检察环节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坚持从严从快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避免适用延期、退查等程序;严格规范司法办案行为,选择合适场所在课外时间对未成年人进行讯问、告知,降低司法办案对未成年人造成的负面影响。

  坚持以法律监督为主线,紧握维权主抓手。始终把法律监督作为检察机关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最有效的手段。一是加强诉讼活动监督。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积极探索开展涉未成年人的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支持未成年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并对庭审活动进行监督。二是严格监督社会调查、法律援助等未成年人特殊制度落实情况,并促成《宿迁市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的出台。三是深化社会治理工作,积极开展类案研判分析,及时向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改进社会治理。

  坚持以预防教育为平台,奏响维权主旋律。始终把预防教育作为检察机关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最直接的方式。一是抓好安全预防,防范犯罪侵害。针对未成年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能力较弱的特点,举办安全类讲座,有效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技能。二是开展专题预防,拓展预防维度。开展“法治教育走进课程表”主题活动,通过组织参观看守所、旁听庭审等活动,增强学生法律意识,警示学生远离犯罪。开展“家长法治课进社区”专题活动,组织干警走进社区专门为家长讲解监护、维权等知识。三是组织帮扶教育,避免再入歧途。开展“让折翼天使重新飞翔”公益帮教项目,争取更多的企业、经营场所、技校等单位参与帮教,帮助失足未成年人掌握工作技能,重拾生活学习的信心和希望。(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耀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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