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昨通报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情况 江苏一典型案件发布

30.05.2018  09:45

  最高人民检察院5月29日召开以“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不断加大惩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力度,努力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关爱、救助,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相关情况。发布会透露,2017年1月至今年4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42万人、起诉6.03万人。

  “检察机关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零容忍,依法从严从快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主任郑新俭在发布会上表示,一年多来,检察机关对重大突发案件快速反应、迅速打击。对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惩治,2017年挂牌督办10起重大拐卖儿童犯罪案件,目前已起诉8起,收到有罪判决5起。对部分超出20年追诉期限的严重犯罪,依法从严追诉。全国检察机关共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监督立案402件,对应当移送而不移送的犯罪嫌疑人追捕820人、追诉1105人,追诉遗漏犯罪625条。对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347件,其中已改判144件。

  检察机关加强重点领域犯罪惩防,维护未成年人教育生存环境。郑新俭表示,去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积极参与校园安全建设,依法批准逮捕发生在幼儿园的侵害儿童犯罪案件181人,起诉231人;批准逮捕发生在中小学校园的侵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081人、起诉3923人;对学校、社会培训机构等工作人员实施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依法提出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职业的量刑建议102人。北京红黄蓝幼儿园、上海携程亲子园、南京爱德美幼儿园等虐童案已提起公诉。为维护未成年人良好家庭环境,各级检察机关共批捕涉嫌犯罪的监护人588人、起诉587人,建议、支持有关部门和个人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权案件121件。为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去年以来,各级检察机关共对侵害农村留守儿童的犯罪案件批准逮捕3223人,起诉4272人,广西、河南、湖南、江西等地检察机关推动建立“留守儿童维权工作站”“儿童家园”等。

  检察机关已逐步实现未检工作专业化,进一步明确办案标准,推行适合未成年被害人身心特点的办案程序和办案场所,全国检察机关建立“一站式询问”办案区314个。在办案时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同步救助,去年以来与相关部门合作对不能及时获得有效赔偿、生活困难的未成年人,提供司法救助4259人;对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16930人次;对受到心理创伤的未成年人提供心理干预8996人次;为身体受到伤害的未成年人提供医疗服务1468人次。

  发布会由最高检新闻发言人肖玮主持,郑新俭和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史卫忠回答媒体记者提问。(记者 郑赫南)

新闻延伸·典型案件

江苏检察机关强化监督及时消除影响未成年人成长隐患  

  一、基本案情

  2017年,江苏某地检察机关在办理一起社会闲散人员以物质诱惑、言语威胁等手段,引诱、介绍未成年在校女学生卖淫的案件中,发现涉案女生所在学校安全自护等课程缺失、校园保卫制度执行不到位、部分宾馆不按规定执行住宿和会客登记制度、部分网吧违规接纳并留宿未成年人等问题。经深入调查研究后,检察机关提出了应当高度重视相关情况并完善监管的检察建议,该检察建议获市县两级党政主要领导的关注。检察机关推动教育、公安、法院、文广新局等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清查校园周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专项行动中,2名学校校长被免职,40余家旅馆、洗浴场所和10余家网吧被依法查处整顿,3家无资质的黑网吧被关停。检察机关在对被害女学生开展心理疏导等正向引导教育的同时,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呵护花蕾——女童防性侵行动”巡回宣讲活动,有效提升在校女学生的自我防护安全意识。

  二、典型意义

  不良社会环境对未成年人的成长影响巨大,为其提供良好健康的成长环境是全社会的责任。在办理本案中,检察机关敏锐发现涉事学校的教育、管理存在漏洞,相关行业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不到位。这种情况在不少地方较为普遍。为此,检察机关结合办案,发现、总结、分析涉及到的问题,并有针对性提出检察建议,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推动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和法定义务,组织专项行动打击治理,及时清除了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隐患,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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