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检察羁押必要性审查 案件首次公开听证

24.05.2018  09:07

  5月17日,江苏省连云港连云区检察院首次召开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公开听证会,就一起妨害公务罪案犯罪嫌疑人羁押必要性进行公开审查。此次以公开听证会的形式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在全市尚属首例。

  听证会上,案件侦查机关、检察机关承办人首先介绍案情。3月12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驾驶无牌机动三轮摩托车窜至云山街道平山路口处,被正在执行职务中的交警张某等人拦下。在执法过程中,李某某以暴力的手段阻碍民警执法,殴打民警嘴部,致民警张某嘴部受伤。经鉴定,被害人张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3月26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连云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检察官在审查案件时发现,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属“特殊群体”,肢体残疾,逮捕后,检察官并没有一捕了之,主动组织调解,督促当事人及其家属积极赔偿。在检察官的反复沟通中。达成刑事和解,既舒缓被害人怨恨情绪,化解矛盾,又促使当事人具备变更强制措施条件。(通讯员 王梦雪 孙运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