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住互联网金融中的“李鬼”

23.11.2015  10:18

  昨天,“互联网金融+打击非法集资高峰论坛”在南京举办,省内互联网金融大咖在论坛上猛批当前行业乱象,呼吁打击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并纷纷献策如何网住互联网金融中的“李鬼”,还互联网金融行业一片净土。

  非法平台如何假扮“李逵

  数据显示,在P2P网络借贷的问题平台中,恶意诈骗比例占到约一半。

  “P2P网贷频繁跑路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财富管理公司披上了P2P外衣。”省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陆岷峰分析说,当前,假“李逵”出现四种转变。其一,财务管理线下业务线上化,原本下线吸收资金,现在通过P2P在线上发标。由于本身就是超范围经营,一旦出现挤兑、不良贷款,跑路也就必然了。其二,信息中介转为信贷中介。在实际操作中,财富管理公司往往建立资金池,将投资者资金存放于公司账户,并将资金用于投资或放贷,公司性质转变为信贷中介。其三,信息收入为主转为利差收入为主。财富管理机构作为信息中介,主要收入来源本应是咨询中介收入;而实际中设立资金池,主要收入变为靠利差。其四,经营许可范围内转为禁止范围内。财富管理机构属于中介服务类企业的公司,既不属于金融机构或准金融机构,也不具备对公众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的牌照和资质,应严禁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从事私募基金业务不能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资金。而当前涉嫌设立资金池、赚取利差,都是超范围经营的。

  “李鬼”涉及两宗罪

  陆岷峰认为,互联网金融中的“李鬼”使得财富管理机构具有影子银行性质,涉嫌非法集资及非法发放贷款两宗罪,造成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阻碍宏观调控和积聚金融风险等严重后果。

  “民间金融压抑、投资缺路、融资缺门是非法集资产生的基础,如果P2P公司只有负债端的繁荣,而资产端没有实体企业支撑,没有固定的项目匹配,就很可能涉嫌非法集资。”南京财经大学闫海峰教授表示,非法集资借助互联网金融,犯罪手段更隐蔽,危害更大,必须要在互联网金融和非法集资之间划清界线。负债端利率越高、产品种类越多、营销宣传越热,就越有可能涉嫌非法集资。

  紫金财富董事长尤兆丰表示,真正的P2P平台的定位是信息中介,而不是非法集资和非法发放贷款,平台的发展要着力为投资者寻找优质的投资信息,同时又能为支持实体经济出一份力。

  网住“李鬼”亟待联合防控机制

  陆岷峰表示,要提高投资者对“李鬼”辨别能力,同时,对行业中的“李鬼”要采取疏理、分类、严审、监管和治理的防控机制。疏理,即对存量的财富管理公司、平台企业业务情况进行疏理,在财富管理行业信用问题集中爆发前,进行引导、消化、疏通,督促相关公司规范经营,消除不良影响及后果,规范引导行业健康发展。分类,即分类管理,健康的要支持,不严重的要纠正,严重违法的要打击。严审,即对涉及金融服务类企业实施前置审批并实行许可证制度,进行专业监管。在企业注册进入时,就采取严格的注册审核,设置前置性条件,提高行业的进入门槛。监管,即明确监管机构,对公司基本情况、运营状况、重大事项等按照规定定期披露,提高平台透明度。治理,即实行定期或不定期巡查,开展专项打击治理;通过查看公司财务账目、开户情况、资金往来、合同文本等,分析、甄别有无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对问题较为严重的违法公司,聘请优秀会计师事务所介入审计。

  通讯员沈网金江苏经济报记者朱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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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刘 明、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