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如东县经济开发区矿泉水勘查探矿权评估报告书摘要

21.04.2015  19:15

经纬评报字(2015)第051号

      评估机构:北京经纬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委托方: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评估对象:江苏省如东县经济开发区矿泉水勘查探矿权。
      评估目的: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拟出让“江苏省如东县经济开发区矿泉水勘查探矿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需对该探矿权进行评估。本项目评估即是为实现上述目的而为委托人提供在本评估报告中所述各种条件下和评估基准日时点上“江苏省如东县经济开发区矿泉水勘查探矿权”价款参考意见。
      评估基准日:2015年2月28日。
      评估日期:2015年3月11日至2015年4月20日。
      勘查工作程度:预查。
      评估方法:单位面积探矿权价值评判法。
      主要参数:评估对象面积0.18平方千米,单位面积探矿权价值为50.18万元/平方千米。单位面积探矿权价值计算参数如下表:

序号

指标名称

数量

备注

1

江苏省矿泉水可开采资源量

87673.8万m3

按采矿有效期30年计算

2

产品方案

50%的5加仑(18.9升)桶装饮用天然矿泉水、50%的500毫升小瓶饮用天然矿泉水。

3

江苏省成品矿泉水生产总量

61371.66万m3

原水生产矿泉水的利用率为70%。

4

桶装水生产总量

1623588.89万桶

4=3×50%÷18.9升/桶

5

小瓶水生产总量

61371660万瓶

5=3×50%÷500毫升/瓶

6

桶装水销售价格

7.5元/桶

 

7

小瓶水销售价格

1元/瓶

 

8

江苏省矿泉水资源销售收入

73548576.68万元

8=4×6+5×7

9

销售收入利润率

7%

 

10

江苏省矿泉水资源毛价值

5148400.37万元

10=8×9

11

江苏省国土面积

10.26万km2

 

12

单位面积探矿权价值

50.18万元/km2

12=10÷11

      评估结论:经评估人员尽职调查和当地市场分析,按照探矿权评估的原则和程序,选取适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过认真估算,得出“江苏省如东县经济开发区矿泉水勘查探矿权”评估价值为9.03万元,大写人民币玖万零叁佰元整。
      评估有关事项声明:
      根据矿业权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评估报告需报送备案后使用。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超过一年此评估结果无效,需重新进行评估。
      提示:“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评估报告全文。如需查阅全文,请与江苏省国土资源厅资源处联系,联系电话025-86599706。”

附: 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公示报告名称
意见人姓名或 意见单位名称  *
工作单位  *
详细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 传真
电子邮箱地址
现从事工作  * 专业教育背景
与公示报告相应 矿业权的关系  *
对报告的具体意见,请诸条列述,准确表达:(详细内容可另附页) 1、 2、 3、
上述意见的依据,请诸项列述,准确表达:(需逐件附文字材料) 1、 2、 3、
声明: 上述意见不存在恶意,本人对可能的后果负责。 意见人个人签名意见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年月日

 

  下列矿业权已完成合规性审查,现予公示。   1、发表公众意见时段以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7日内有效。   2、本意见表书面寄送有效。标记*的意见人信息未填写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3、公众意见反馈:南京市水西门大街58号江苏省国土资源厅资源处。邮编21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