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江苏空气质量略有好转 太湖水体指标有喜有忧

03.06.2015  16:32

  新华报业网讯 今年6月5日是史上最严新环保法实施后的首个“环境日”。江苏省政府3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2014年度环境保护状况。

  2014年的监测结果表明,全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处于轻度污染。列入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的83个国控断面中,水质符合Ⅲ类的断面比例与上年持平,劣Ⅴ类断面比例下降1.2%。国控断面高锰酸盐指数年均浓度较2013年下降4.8%;氨氮浓度与2013年持平。

  与2013年相比,太湖湖体各项主要污染物浓度均有不同程度降低,总氮和总磷年均浓度分别下降8.8%和14.3%,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年均浓度分别下降2.5%和27.3%。湖体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为55.8,同比降低1.8,总体处于轻度富营养状态。

  不过,记者注意到,公报显示,与2013年相比,太湖蓝藻聚集最大发生面积和平均发生面积分别上升了35.9%和54.3%。对此,江苏省环保厅流域处处长程炜解释说,今年太湖蓝藻水华聚集现象与2013年相比,发生次数减少了13次,虽然最大发生面积稍微扩大了一点,但总体是在可控范围之内。他表示,通过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及时监控监测、预警处置以及严格执法,“两个确保”(确保不发生大面积湖泛,确保饮用水安全)的目标一定可以实现。

  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比2013年略有好转。全省环境空气中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和臭氧六项指标,与2013年相比,除臭氧外,其余5项指标浓度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其中PM2.5年均浓度下降9.6%、超额完成国家考核目标任务,PM10年均浓度下降7.8%。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进行年评价,13个省辖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均未达标,超标污染物为PM2.5、PM10、臭氧和二氧化氮。按日评价,全省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为64.2%,较2013年上升3.9个百分点,13个省辖城市达标率范围为51.6%~73.8%。其中5座城市出现臭氧超标。

  省环保厅大气处处长刘晓磊表示,去年全省PM2.5通过努力达到了国家的考核,但臭氧指数有所上升,不过我们对照标准查看,超标幅度不大。“针对这个情况我们也高度重视,最近省环保厅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这件事,下一步将在抓好PM2.5的同时,重点抓臭氧控制。目前已经安排了800个有机废气处理项目,这些措施落实到位,将有助于臭氧指标的下降。

  省保厅监测处处长张宁红补充介绍,臭氧超标的5个城市分别是苏州、无锡、常州、南京、淮安。“这主要与城市规模以及机动车保有量相关”。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杭春燕

编辑: 王高峰、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