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发布2014年环境状况公报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04.06.2015  11:17

  新华网南京6月3日电(龚维文)6月3日,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2014年江苏省环境状况公报》。《公报》显示,2014年全省废水排放总量60.12亿吨,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110万吨,氨氮排放总量14.25万吨;全省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总量90.47万吨;氮氧化物排放总量123.26万吨,烟(粉)尘排放总量76.37万吨。与2013年相比,全省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减少4.89万吨,氨氮排放总量减少0.49万吨,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减少3.7万吨,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减少10.54万吨。

  2014年的监测结果表明,全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处于轻度污染,与2013年相比,列入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的83个国控断面中,符合Ⅲ类断面比例持平,劣V类断面比例下降1.2个百分点。太湖湖体各项主要污染物浓度均有不同程度降低,总氮和总磷年均浓度分别下降8.8%和14.3%,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年均浓度分别下降2.5%和27.3%。湖体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为55.8,同比降低1.8,总体处于轻度富营养状态;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比2013年略有好转,南京青奥会和国家公祭日期间空气质量达标。与2013年相比,除臭氧外,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5项指标浓度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其中PM2.5年均浓度下降9.6%,超额完成国家考核目标任务,PM10年均浓度下降7.8%。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进行日评价,全省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为64.2%,较2013年上升3.9个百分点,13个省辖城市达标率范围在51.6%~73.8%之间。

  据省环保厅介绍,2014年江苏省深入实施生态文明建设,把治污降霾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深入开展环境执法“规范年”活动,大刀阔斧地简政放权,在生态文明建设工程、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大气污染治理、流域和区域污染防治、环境执法监督管理、环境监测预警与信息化、政策科技改革创新和宣传教育与国家交流等八个方面取得新进展。

  2014年,江苏省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七大行动”,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工程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与各省辖市、省有关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并一起纳入目标责任体系同部署、同督查、同考核.苏南苏中所有市县实现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全覆盖。新增13个国家生态市县,累计建成国家生态市县35个,占全国总数比例达38%。累计65个地区达到国家生态市县考核标准,占全省89个市、县(市、涉农区)总数的73%。进一步加强生态空间管控,制定引发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监督管理评估考核细则,量化5个方面23项考核指标。省政府组织首次考核,将生态补偿资金从10亿元提高到15亿元。

  积极拓展工程减排空间、深挖结构减排潜力、提升管理减排水平、大力消减污染物排放总量。2014年,全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为110万吨、14,25万吨、90.47万吨、123.26万吨,较2013年分别消减4.25%、3.32%、3.92%、7.88%,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

  大气污染防治取得新进展。省政府以1号文件印发《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分解下达1166个年度重点工程项目。严格环境准入,将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减二增一”作为项目环评审批前置条件。出台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和目标责任管理实施方案,建立能源消费强度和消费总量“双控”机制。完成燃煤机组超低排放示范工程8个、火电等企业除尘提标改造项目343个、有机废气治理项目490个,在19家大型石化企业推行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以生态红线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省级以上开发区为重点,整治燃煤锅炉4273台、8340吨。青奥会后,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通知》,强化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责任制,把青奥会空气质量保障经验进一步转化为大气污染防治长效机制。

  扎实推进太湖、统筹推进应急治理和长效治理措施,强化检测预警,强化落实“双河长制”和“断面长制”,对主要入湖河流开展现场督查,定期通报断面水质状况,太湖连续七年实现“确保饮用水安全、确保不发生大面积湖泛”目标。淮河、长江流域治污工作国家考核结果为优,处于全国前列。切实保障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加快推进城市河道整治。

  深入开展环境执法“规范年”活动,重点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大气污染防治、南京青奥会及国家公祭日环境质量保障、沿海化工园区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太湖流域安全度夏等六个专项执法行动。全省环保部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5万人次,检查企业2 6万厂次,立案处罚5463件、处罚金额2.3亿元,挂牌督办重点环境问题479件。省环保厅在媒体公开曝光37起典型环境违法案件,社会反响强烈。司法联动迈出实质步伐,全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环境污染案件139件,抓获案件嫌疑人414人,有力打击了环境违法犯罪。组织14个督查组驻守各地开展秸秆禁烧巡查;完善卫星遥感、路面巡查和PM2.5监测“三位一体”的监控模式,探索使用无人机、直升机检测监控火点,环保部通报的秸秆火点同比下降88%。

  加强空气自动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建成省级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在全国率先以省为单位分时段发布区域和城市未来24小时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南京等城市启东本地大气污染源解析工作,提高大气治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建成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对国控重点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和企业自测信息公布率分别达100%和98.1%,均局全国首位。加大环境质量信息、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对项目环评报告书、批复和验收文件实行全本、全过程公开。

  大刀阔斧简政放权,完善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评估体系。出台水环境区域补偿实施细则,补偿断面扩大到66个,试行上下游“双向补偿”。扩大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大气排污权交易金额超过7500万元。在全省2万多家污染源开展环保信用评价,结果与企业融资信贷等挂钩。稳妥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全省投保企业数量占全国总数的42.4%,居全国第一。

  积极推进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组织第二届“全身环境宣传教育周”活动,举办“守望绿色家园”文艺汇演、“环保号地铁”开通仪式、“带着微博看环保”等系列活动。围绕宣传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以及群众关注的热点环保问题,组织新闻发布会54次。全身环保社会组织联盟壮大到9家,资助环保公益项目13个,与公众的环保互动交流不断加强。建成集工作展示、科普教育、互动体验于一体的省生态环保体验中心,命名全省第十四批111所“绿色学校(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