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协同共治纳入江苏省政府目标考核

14.06.2017  11:11

  江苏省政府近日发布《江苏省税收协同共治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税收协同共治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以确保国家和省关于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相关要求的贯彻落实,加快推进全省税收协同共治工作,构建现代化税收征管新格局,
  据了解,《意见》提出,将“2018年之前率先建立党政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合作、司法保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江苏现代化税收共治格局”作为江苏税收协同共治总体目标。《意见》明确了建立政府主导的跨部门合作机制、明确相关部门税收共治职责分工和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税收共治3类56项江苏省社会共治主要任务,其中包括完善办税服务进驻职能,推进办税服务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一站式”办理涉税事项;按照“部门信息交换为原则、不交换为例外”的要求,着力推进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促进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政务信息资源、涉税信息共享和涉税事项的联合监控;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社保费协作共治,将纳税缴费信用纳入到社会信用体系,作为考量社会法人、自然人信用状况的一项重要标准,推动税收守信行为联合激励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等。
  《意见》强调,全省各级税务机关担负主体责任,按照法定职责做好税收征管工作,  切实以该《意见》的落实作为推进税收管理改革的有力抓手。各地各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把税收共治工作要求列入政府年度目标考评指标,发挥各自优势,履职尽责,定期通报,常态化督查,最大限度凝聚改革合力,确保江苏税收协同共治工作走在全国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