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后,6种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加重

29.10.2015  21:14

江苏交警提醒:校车、客运车辆严重超员、超速等,要被追究刑责了

  11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九)》(以下简称“刑九”)正式实施。10月29日,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发出提醒,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车辆严重超员、严重超速,伪造、变造、买卖驾驶证以及情形严重的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驾驶证行为,将承担刑事责任,最高判处7年有期徒刑。据了解,关于上述违法行为“入刑”后的具体实施细则,国家有关部门将在近期出台相关司法解释。

   严重超员超速违法行为,江苏交警将刑事立案侦查

  目前,校车、客运车辆的超员、超速行为较普遍,极易导致严重道路交通事故,具有很大社会危害性。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负责人说,超员载客增加行车不稳定性,会引发制动失灵、动态侧翻等危险,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据统计,2011年至2014年,全国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中存在营运客车超员的事故1946起,死亡1289人。

  超速行驶更危险,会降低车辆的安全可靠性和行驶稳定性,制动距离加长,极易导致人员死亡或者重伤。据统计,2011年至2014年全国校车、营运客车超速违法导致交通事故6649起,死亡2891人,其中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因校车、营运客车超速行驶导致的占一半多。

  另据公安部通报,全国公安机关平均每年查处伪造、变造及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违法行为2万余起。一些违法人员利用伪造、变造、买卖的机动车驾驶证隐匿驾驶人真实信息,甚至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逃避公安机关监管和处罚,严重危害社会管理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侵害群众合法权益。

  随着“刑九”的实施,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负责人表示,江苏交警将依法严厉打击危险驾驶犯罪活动,对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员、严重超速以及违反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和伪造、变造、买卖驾驶证等行为,依法严格立案查处;对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强令、指使、纵容驾驶人实施危险驾驶行为或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坚决依法查办。该负责人还表示,上述行为“入刑”后,对民警办理此类案件证据的科学性、合法性、规范性提出更高要求,江苏交警将会同有关部门,对道路标志标线和监控设备开展专项排查,防止出现道路限速过低或不科学,限速标志标线设置不规范,测速设备及警告标志设置不科学等问题,确保执法取证设备和执法依据依法、合规。

   刑九”实施后处罚变多重?对比你给你看——

  A、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的行为,由最高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上升为“处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B、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行为,由最高2000元罚款、可并处吊销驾照的行政处罚,上升为“处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C、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由最高15日拘留,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上升为“处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D、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员、严重超速,以及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由罚款等行政处罚,上升为“处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E、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行为,由最高5000元罚款、15日拘留的行政处罚,上升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此外,买卖机动车驾驶证的行为也定为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F、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情节严重的行为,由最高5000元罚款、15日拘留的行政处罚,上升为“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刑事处罚。此外,盗用他人的机动车驾驶证情节严重的,定为犯罪,“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超速、超员多少算“严重”,需国家出台司法解释

  根据“刑九”,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将被按危险驾驶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那么,超速多少、超员多少才算是“严重”,达到刑事处罚的标准呢?

  接受记者采访的一线交警表示,在他们日常执法过程中,对于超员、超速这两种交通违法行为,如果发现机动车超员50%以上,或者超速50%以上,就算是很严重的了,处罚也很严厉。不过,这里的“严重”通常是指一般公众看来的那种程度上的“严重”,至于是否构成刑法“入罪”意义上的“严重”,两者未必一致。有关专家也表示,到底超员、超速多少,才构成“入罪”的“严重”程度,“刑九”的规定很笼统,在具体执法过程中需要一个明确的界定,就像“酒驾”中人体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多少才算“醉驾”,从而达到危险驾驶的“入罪”标准一样,也需要给出超速、超员多少算“严重”的一个具体标准来。这一点,亟待国家尽快出台司法解释。

  此外,该规定适用的车辆,除了校车,还有从事旅客运输业务的车辆,那么具体包括哪些车辆,客运班车、公交班车、包车、单位班车,以及出租车等是不是都算,还是有更具体的指向,这些也亟待尽快出台司法解释予以明确。

  通讯员  苏交轩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于英杰

编辑: 金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