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首批社区用章清单出炉 9事项可到社区开证明

04.06.2015  10:38

   南京首批社区用章清单出炉

  今后要证明财产关系得换个地方

  需要社区开具的证明,一下子缩减到9项;每年1月、7月,分别集中受理准入申报一次

  4月15日,现代快报曾报道《钱被老鼠咬了,也跑来开证明 南京计划6月出台社区用章清单》,引发社会关注。昨天,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和谐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经梳理,南京有社区为群众开具证明的事项竟多达100多项,其中大多数不在社区职责范围内。为此,该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征集确实需要社区盖章的证明,并对照法律法规,出台了南京首批社区用章“清单”,其中予以准入9项、不予准入7项。

  现代快报记者 项凤华 徐岑

   首批社区(村)证明类盖章事项准入目录

  一、予以准入(9项):

  1.证明农村村民自建住宅(含险房翻建)的情况。

  2.婚姻登记档案遗失,婚姻登记机关出函,社区知晓情况下,证明当事人婚姻状况。

  3.证明收养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证明送养人生活困难,无力抚养子女。

  4.居民在家正常死亡的,证明死者身份和死亡事实。

  5.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与其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担任监护人的,当事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出具同意证明。

  6.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表由申请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加盖公章。

  7.迁往农村地区的户口迁移,由村(居)委会证明申请人在农村地区实际居住并认可。

  8.农村地区户口分户,由村委会确认户内人员同意分户的协议。

  9.证明系列天使基金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和身体现实状况。

  二、不予准入(7项):

  1.公墓安葬证遗失补办,证明该承办人在本社区居住。

  2.居民(包括暂住人员)的骨灰需要带回原籍安葬,证明该居民在本社区居住,但祖籍在异地。

  3.居民个人申请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树木移植、砍伐、大修剪,由所属街道(含社区)盖章证明情况是否属实。

  4.部分公证事项需要查明人员身份、亲属和财产关系的证明。

  5.证明申请人拟利用住宅作为经营场所,为此征求了本单元全体业主的意见,本单元全体业主对此表示同意或不反对。

  6.农村地区因历史原因(涉及多部门)无法取得集体土地房屋所有权证或建房许可证的,证明申请人实际拥有房屋并居住。

  7.疑难户口,需社区(村)配合调查的,证明申请人实际居住状况和自然状况等事项。

   现状

  奇葩证明很多见

  考教师证被要求开“无犯罪证明”,这不是网上的段子。现代快报记者采访发现,多数社区居委会主任表示,这类奇葩证明太多了。“要求居民来开具无犯罪证明的,主要是用人单位或者是人才市场要办就业证。”鼓楼区工人新村社区居委会主任谷宁丽表示,找他们社区开这个证明的就不少。“大的刑事案件我们可能知道,小偷小摸情况我们也不掌握啊。”谷宁丽表示,要开无犯罪证明,应该去派出所开。

  “其实到社区来盖章的,一半都超过我们的职能范围。”谷宁丽举例,还有公证处要求证明亲属关系来分割财产的。“老人去世了,如果子女要继承父母房产,让我们证明老人有几个儿女。如果只有一位老人去世,还要证明另一位老人有没有再婚,再婚后有没有再生育子女,真的是太奇怪了。”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在公布首批社区用章“清单”之前,要求到社区盖章的部门涉及公证处、银行、旅行社、法院、保险公司、交管部门、邮局、房产局、学校等多个部门。

   社区开证明也分淡旺季

  谷宁丽表示,一般社区公章只由社区主任掌握。“我们社区,一般一个月要出具十几张证明,平时还忙得过来。但每个新学期开学前,来盖章的人就多了,我也不敢随便出门。”她解释,“各个学校要求在暑假或寒假期间,曾经参加过社区公益活动的学生,由社区盖章证明。如果确实参加过公益活动,我们也就开了,但大部分孩子都是没有参加过的。”谷宁丽无奈地表示,家长来开证明时都叫苦,“说孩子暑期要补课没时间参加,我们也不好意思为难,只能教育一下,然后开证明。

  和谐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也表示,开学前夕社区用章格外忙,“这次准入标准出来后,社区主任身上的担子就轻了。

   新规

  社区能开哪些证明?先来看看清单明细

  “到居委会开证明”成了不少市民的必修课。年初,南京市和谐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到10多个社区开展实地调研,并召开3场专题座谈会,基本摸清了社区盖章证明的现状:目前南京市社区(村)需要为群众办事开具证明的事项在70-80项,由于各个社区(村)面对的服务人群不同,个别社区多达100多项,很多事项是不在社区职责范围内、没有法律依据且社区无法掌握情况的,社区不堪其扰。

  今年2月,南京市和谐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市级42个部门发出《关于做好社区(村)用章准入工作的通知》,南京将公布社区用章清单。今后,凡未经审批,或未通过审批的,不得要求社区出具相关证明及用章;对未经准入的盖章事项,居(村)委会有权拒绝盖章。该负责人介绍,下发征集通知后,有6个部门来申报了16个事项。“按照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社区居(村)委会确能如实掌握情况的原则,对首批申报的由社区(村)出具证明的事项进行了初审,并征求社区(村)和相关部门的意见,最终确定了9项证明可以由社区开具,7项不予以证明。

  现代快报记者发现,首批清单中,9项予以证明的事项都与居住情况、生活情况相关。比如,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表,可以由申请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加盖公章。而亲属财产关系等7项证明,社区将不再开具。

  “部分公证事项需要查明人员身份、亲属和财产关系的证明,这个既没有法律依据,社区也确实不掌握情况。”该负责人解释,“现在社区流动人口多了,而且一个人几套房产,可能户口在这套房子下,却根本不来住,社区怎么查明他们的亲属关系?

   年底前“智慧社区”有望建成,可实现一站办结

  如居民需要开具的证明,既不在9个准入事项内,也不在7个不准入事项内,社区能开具吗?

  该负责人解释,社区(村)用章准入工作是长期过程,以后每年1月、7月市和谐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都将分别集中受理准入申报一次。“要求社区出具证明的部门还可以继续向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通过审核后予以通过。”重特急事项则可以随时申报,随时通过。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南京正在推进街道和社区体制改革,要打造“15分钟政务服务圈”,制定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公共服务通用目录》,涵盖民政、人社、计生等8方面119个服务事项。该负责人表示,“我们正在跟南京市发改委、市政务中心合作,打造‘智慧社区’,有望年底前完成。”届时平台将与公安、人社、计生、民政等多部门平台联网,居民办事将实现“一门办理、一口受理、一站办结”。“比如办理独生子女证,今后到街道进一个门就能办理,不用再来回跑。因为当事人的基本资料在平台上一目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