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发展】栖霞区社会组织为人民调解注入新活力(图)

28.07.2017  02:21

 

近年来,南京市栖霞区司法局充分利用社会组织力量,积极推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全覆盖转型增效。

一是依托社会组织力量丰富调解组织。依托乡村“贤能之士”的社会调解力量,成立“和风”调解室、“和事佬”协会和“平和心”调解室等一批基层型社会组织,丰富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二是借助司法行政服务站打通纠纷化解最后“一公里”。凭借9个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10余个村居司法行政服务站,将排查调处中遇到的重大、疑难纠纷的法律适用问题,与专业的法律服务队伍无缝衔接,共同攻坚重大疑难纠纷,推动矛盾纠纷在法治轨道上得以解决,努力做到纠纷不上交。

三是依托个人调解室建立购买服务机制。鼓励成立个人调解室,积极探索依托个人调解室成立社会组织,实现购买服务机制。依托“夕阳红”个人调解室成立“凤萍公益法律服务中心”、依托“梁玉东”个人调解室成立“姚坊门法律帮扶中心”,街道将辖区内的矛盾纠纷打包实行购买,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向专业化和职业化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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