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布24项公共法律服务基本项目清单

17.08.2017  21:02

为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日前,省司法厅印发通知,明确公共法律服务基本项目清单,并在全省设区市、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展试行工作。

清单》紧贴民生,细化了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矛盾纠纷调解、特殊人群服务四大类共24项公共法律服务基本项目,并逐一明确了服务对象、服务标准、保障方式及提供服务的主体,确保责任明晰、落实有力。其中,法治宣传类包括发布动态法律资讯服务,法律法规、典型法治案例检索、咨询服务,法治宣传教育阵地服务,推广法治文化服务;法律服务类包括村(社区)法律顾问,7天*24小时在线法律咨询服务,法律服务行业信用信息查询服务,特定对象公证减、免费服务,遗嘱公证减、免费服务,律师参与信访接待服务,法律援助来访咨询服务,民事、行政案件法律援助服务,代理申诉案件法律援助服务,刑事案件法律援助服务,司法鉴定免费咨询服务,司法考试考务服务;矛盾纠纷调解类包括普通民事纠纷调解服务,专业性纠纷调解服务;特殊人群服务类包括刑释人员回归接送服务,刑释人员帮教服务,刑释人员安置服务,提供远程亲情视频会见服务,狱务公开服务,后续照管服务。

省司法厅要求,各市、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结合当地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做好“加法”,对《清单》进一步充实完善。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村( 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部分基本项目开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