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及时下达抗战老战士一次性生活补助资金

02.09.2015  09:45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央国务院关于举行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及其他有关活动的通知》精神,充分体现中央、省委、省政府对部分抗战老战士、老同志的关爱,近期,省财政及时下达专项资金3385万元,并要求各地在9月3日前发放到位,确保将党和政府对抗战老战士的关心爱护落到实处。

  此次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发放标准为每人7500元,发放对象包括:抗日战争时期的在乡复员军人和残疾军人;移交政府安置的抗日战争时期军队离休干部、无军籍职工;抗日战争时期在国民党军队服役,后在解放战争中起义、投诚编入解放军序列的在乡复员军人;参加过抗日战争、后回乡务农的原国民党抗战老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