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体育设施开放有了“硬杠杠”

27.04.2016  11:47

  普通居民可去公办学校健身

  交汇点讯(记者李爽) 《江苏省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公办学校在保证教学需要和校园安全的前提下,应当向社会开放体育设施,并细化了具体的条件内容。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可以收取必要的费用。这意味着,喊了多年的学校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终于有法可依了。

  对于公共体育设施开放管理,《办法》要求公共体育设施应当根据其功能、特点向社会开放,开放时间应当与当地群众的工作时间、学习时间适当错开,并且规定了最低开放时限。《办法》明确,每周开放时间一般不得少于35小时,全年开放时间一般不得少于330天。国家法定节假日、全民健身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每天开放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

  开放并不意味着免费。《办法》规定,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可以收取必要的费用。据悉,不需要增加投入或者专门服务的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免费向社会开放。需要增加投入或者专门服务的公共体育设施可以低收费对社会开放。

编辑: 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