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支持监督申请为何送锦旗 宿城检察刑事和解案结事了获赞

25.01.2018  10:10

  近日,吴某来到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检察院,向该院民行科赠送一面“人民公仆 公正廉洁”锦旗。究竟为何,事情还得从三年前说起。

  2015年11月,吴某就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向宿城区检察院申请再审监督。原来,2015年2月,吴某为李某作担保向钱某借款10万元,而后李某却玩起了失踪。法院判决李某偿还借款及利息,吴某承担连带责任,案件已进入执行程序。吴某认为判决错误,扬言要是强制执行,就要做出出格的事情来。申请再审的理由有三:一是李某向钱某实际只借款9.5万元;二是李某已经还了5万元;三是自己未收到开庭传票,剥夺了自己的诉讼权利。

  案情很简单,针对吴某的申请监督理由,检察官调阅了原审卷宗,发现法院寄送李某的传票是由其父亲签收的。与钱某谈话,钱某不认可吴某的说法,表示自己借出10万元,至今未收到还款;吴某提供的证人表示其只是听李某说已部分还款,无确凿证据……

  为进一步查清事实,检察官调取了从借贷发生前一个月至今,钱某、李某名下的所有银行账户的流水信息,发现钱某确实于2015年2月16日向李某转账了10万元整,而后却未有李某回款记录。综合证据,检察机关决定作出不支持吴某的监督申请。

  办案检察官预感到吴某心理上很难接受这样的结果,决定举行听证,并且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公益律师等十余人列席,让当事人进行充分陈述、举证和答辩,办案检察官对法院的诉讼程序、法律事实认定、裁判理由等方面进行了逐一阐述。最终吴某接受了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决定,表示信服检察院的处理,尊重法院判决。

  检察官在与吴某多次接触的过程中,了解到吴某家庭经济确实很困难,其妻子为此事多次跟吴某吵架,吴某感觉里外不是人,对当初“哥们儿”义气的担保行为后悔不已。办案检察官主动与执行法官联系,先后组织了三次联动调解,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吴某分两年偿还担保款6万元,余款及利息继续执行借款人李某。2017年底,吴某终于按约还清了6万元,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检察机关开展民行诉讼监督活动,并非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发现法院审判、执行行为违法,关键是要通过公开、透明的法律监督程序,让当事人在其涉及的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与正义,使其相信法律、尊崇法律。”宿城区检察院吴杰检察长说。(本报通讯员 王 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