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之前,市法院集中“怼”老赖

24.01.2018  00:22

图为现场对账双方沟通。

 

我现在没钱,你们站在我面前我也没办法。”1月22日,东兴镇的苏某看到前来办案的执行局干警,表现出一副“无所谓”的状态。苏某涉及一起劳动报酬纠纷案件,在执行干警的努力之下,苏某承诺于本月底前支付拖欠的劳务费1万余元。这是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猎狐行动”中的一个场景,从1月22日到2月14日期间,法院将在全市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猎狐行动”。

截至2018年1月17日,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尚有未结案2213件,根据近几年形势分析,2018年执行案件数仍会有上升趋势。“猎狐行动”抓住春节前的有利时机,针对“涉民生”案件及长时间未结的“骨头案”,发挥集团作战的优势,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效率。

前天早上七点多,执行干警列队集中,分成三组赶赴新桥、东兴片区。东兴镇的鄂某是我市一家建设公司的负责人,欠下市民陈某12万元劳动报酬。由于久不偿还债务,陈某向市人民法院起诉鄂某,经过法院审理,双方于2016年9月1日达成调解书。调解书约定,自2016年9月1日起,鄂某每月归还陈某1万元直至付清为止。如今,调解约定履行期限已过,鄂某仅履行了8万元,还剩余4万元拒不履行归还义务。针对这样的情况,市人民法院将鄂某列为被执行人。

见到执行干警到来,鄂某显得比较坦然,称自己同意支付4万元,但一定要和申请人当面核对账单。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鄂某与陈某完成对账工作,经过长达三个小时的沟通,最终才达成执行和解。鄂某当场通过网银转账的形式支付了3万元,余款1万元写下欠条,到期支付。

李某是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经过法院多次传唤,李某均不到庭。此次行动中,执行干警直接来到李某家中,李某的妻子得知来意后,告诉执行干警李某外出了。见她言辞闪烁,干警们产生了疑心,直接进入李某的房间内,发现李某还在被窝里呼呼大睡。看到眼前的阵仗,李某立马起床,跟着执行干警来到东兴司法所内。考虑到李某家庭经济条件比较困难,在执行干警的协调下,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

市民巴某与某小额贷款公司之间存在借贷纠纷,经法院判决后迟迟未能履行。此次集中执行行动中,第三执行分队成功找到了尚在家中的被执行人巴某。经过反复协商,巴某同意在春节前将拖欠的债务全部还清。

每一个执行案件都要花费很大的时间和精力,但是在春节前一定要给申请执行人一个满意的答复。”执行干警介绍,“猎狐行动”以白天执行为主,夜间执行为辅,法院将继续加大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让更多“老赖”正视自己的诚信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