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监护权第一案"一锤定音 孩子监护权被判给民政局

05.02.2015  10:21

干预

民政局介入,向法院提出撤销遭生父性侵女孩父母的监护权申请。

新生

法院判决撤销亲生父母抚养权 ,并为女孩“订制”新生活。

张叶 绘

龙虎网讯 10岁女童遭生父性侵,母亲不闻不问,依照今年1月1日新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新规(《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下文简称“新规”),民政部门向法院提出申请撤销其父母监护权。这起新规实施以来,全国首例申请撤销监护权案件昨日在徐州市铜山区法院开庭。

根据法院判决,女孩小丽生父母的监护权不出意料地被双双撤销,然而,小丽的监护权并没有像很多人预测的那样,会直接判给临时照料人,最终监护权被法院判决归属铜山民政局。民政局表示,小丽将被放在临时照料人家里抚养,并与其签订特别的“助养协议”。

10岁女孩小丽 她的故事令人心碎

小丽的生父邵某、生母王某于2004年在河南焦作女方家里生下孩子。在小丽2岁时,邵某、王某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随后邵某独自带女儿回到徐州市铜山区大许镇。

邵某回家后,一直没有固定工作,平时靠打零工为生,对待女儿小丽更是不管不问,平时连饭都经常不给孩子做,反而动不动就对孩子拳打脚踢,甚至猥亵、强奸小丽。

可怜的孩子为此逃出家门,在路上拉住陌生人喊“饿”,被好心的张女士救助后,她又几次三番到其家中。张女士终于发现了小丽的遭遇,一桩令人发指的案情暴露出来。2013年,邵某因强奸、猥亵女儿被铜山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

小丽的生母王某现在河南焦作某地。法庭调查显示,小丽在回到铜山之后,王某从未看望过孩子亦从未支付抚养费用。

2014年6月邵某案件侦办期间,公安机关曾将案件情况告知王某及其家人,王某也拒绝接回女儿抚养。

今年1月7日,徐州铜山区法院立案受理了由区民政局提起的要求撤销受害女童父母的监护权、另行指定合适监护人的申请。

庭审现场

一家三口均未出现在庭审“主场

对于小丽的临时妈妈张女士,法官起立致敬

昨天庭审的“主场”安排在铜山法院较大的一个庭“科技庭”,该案的示范意义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多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政府科教文卫部门、街道相关人士都出席旁听。

关键当事人小丽被安排在铜山法院少年庭,通过远程视频传输设备,将其背影传输到科技庭。

庭审开始后,作为小丽的亲生父亲,已经身陷囹圄的邵某通过代理人当庭表示了忏悔,称女儿跟着自己生活期间,他不仅没有履行一名父亲的责任,而且自己的行为给孩子身心带来了巨大的摧残。邵某对孩子临时照料人张女士的付出表达了谢意,他表示孩子今后不管到了一个什么环境里,他的唯一愿望是周围人能真正关心、爱护她。

作为小丽亲生母亲的王某没有出庭。法庭上提供的证据显示,王某明确表示没有能力且不同意继续抚养小丽。

小丽的临时照顾人张女士出庭表达了希望抚养小丽的意愿。令人感动的是,主审法官起立对张女士表达了敬意。

介于本案的情形适用特别程序,法庭昨天当庭作出判决:一、撤销被申请人邵某、王某对小丽的监护权;二、决定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民政局作为邵某的监护人。本判决为终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