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用户同意不得发商业短信”将实施 新规还须可操作

05.06.2015  09:23

龙虎网讯 “中奖”信息、商铺推销、色情短信……手机用户饱受垃圾短信困扰已非一日。国家工信部近日公布《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明确要求自6月30日起,短信息服务提供者、短信息内容提供者未经用户同意或请求,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

工信部新规最大亮点在于首次将权益交给用户,只要用户不愿意,任何组织和个人就不得向其发送商业信息;同时,1-3万元罚款也首次写入《规定》。垃圾短信是否能够借此根治?在专家和用户看来,“未必”。

运营商为垃圾短信“搭梯子

谈起垃圾短信的猖獗,被访问对象无不痛恨又无奈。

泰州的杨先生前段时间在网上看车,问价时被要求登记手机号码,随后便不断收到各种短信,有介绍相关车型的,有宣传车展活动的,还有看车团的信息。给孩子咨询过一家培训机构的姜先生,一天下来竟收到同一培训机构发来的十多条短信。

各种欺诈性、骚扰性短信更让用户又气又恨。在南京一家传媒公司工作的小俞因为工作原因24小时开机。“凌晨常常被垃圾短信吵醒,快神经衰弱了。”启用屏蔽功能,可发送者竟披上“马甲”继续推送;下载拦截软件,但有时连正常的信息也“误杀”。

年初,360发布报告称,去年,360手机卫士共为全国用户拦截垃圾短信约613亿条,平均每天拦截1.68亿条。考虑很多手机用户并没有安装360的软件,安装的软件也不能拦截所有垃圾短信。因此,专家估计,我国手机用户每天收到的垃圾软件有数亿条。

数据后面,是庞大的“黑色产业链”。用群发器发送数十万条短信,只用几台机器,数小时就能搞定,一条短信赚取1分钱,利润也十分可观。

为铲平垃圾短信,工信部、我省通管局曾多次出台政策,但垃圾短信依然久治难愈。南京邮电大学电子商务系主任姚国章教授表示,原因在于“牵涉到众多利益主体”,垃圾短信已形成成熟的产业链条,运营商、互联网服务商和发送者三方利益均沾,运营商“搭梯子”,提供短信发送通道,互联网服务商(SP)利用自己的软件执行操作,运营商收取费用后给SP业务分成。

南京一位不愿具名的通信人士透露,一条5分钱,运营商拿大头,SP拿2分甚至更低,“客户发送的短信越多,运营商返给SP的点就会越高,有些如1元/条的高价竞猜类、电视节目支持短信,甚至五五分成。

新规缺乏操作性

姚国章说,新规对于“商业性”和“非经用户同意”的规定不够细。此外,商场、团购网站等个人通信号码发送垃圾短信,这种点对点的垃圾短信,方案中并没有明确提到处理方法和对相关违规行为的具体处罚措施。“新规把权益交给用户,但界定清楚是有效监管的关键,这是操作中的难点。

他说,短信无疑是一种有效的信息交流方式,不能因为“垃圾短信”存在就“一刀切”地遏制短信业务发展,而是应转换思路,根据用户个人兴趣习惯定制所需信息,这也是信息时代未来的潮流趋势。

譬如某条广告短信对某些用户来说可能是垃圾,但对有些用户来说可能是有用的重要信息”,在南京满堂红房产中介工作的王晶说,现在房子不好卖,大量地产商委托他们向特定人群推送地产广告短信。“对于那些想要购房的人是有用的,不能一概称为垃圾短信吧。同样的如银行发送的理财信息,算不算商业短信?

不少网友提出这样的疑问:治理垃圾短信,到底治谁?直接发送垃圾短信的机构或个人要治,明知有人在发垃圾短信却未采取足够措施的运营商、渠道商等要不要治?

采访中,记者打了三大手机通信运营商客服电话,它们均表示已启动垃圾短信治理。除了对发送短信数量较多的号码进行监控外,均对短信内容进行关键词监测筛选。为了最大程度降低对客户的骚扰,运营商向客户发送信息也需内部层层审批。南京移动客服人员称,中国移动为治理垃圾短信专门开辟免费举报平台,用户收到垃圾短信后,可将垃圾短信内容及号码发送至10086999,经核实确为垃圾短信后将及时处理。

莫让执法成为摆设

要想“治愈”手机垃圾短信,“要多方参与、全过程监管”,即要求运营商有所作为之外,也需发动用户举报的力量。此次工信部新规便是鼓励用户举报。

虽然垃圾短信让人不胜其烦,但举报者寥寥,原因是多数手机用户对于垃圾短信举报途径不太了解。此次工信部明确要求短信息服务提供者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公布有效、便捷的联系方式,接受与短信息服务有关的投诉,并委托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受理短信息服务举报。此外,电信管理机构应当将短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予以公布。

姚国章建议,对用户的投诉应建立专门的数据库,当投诉量达到一定值时予以警告,如果继续被投诉并达到相应的数量后予以处罚。也有网友提议,“有惩罚就该有奖励,通过给予举报者一定的物质奖励,调动广大用户的举报积极性”。

此外,还需抬高“作恶”成本。“违规最严厉的是吊销SP营业执照,这些SP改头换面仍可进入市场。”不愿透露姓名的通信人士称,处罚力度太低,有些SP每年收入高达上千万元,几万元的罚款根本起不到惩戒作用。

南京大学法学博士、律师沈波则认为,“垃圾短信并不只是垃圾那么简单,往往伴随着诸多违法现象,比如建立伪基站,盗取转卖公民个人信息,利用短信诈骗钱财等。从以往的案例来看,违法者少有追究刑事责任的。”治理“垃圾”的法律依据,不能让执法成为摆设。

本报记者 朱秀霞 杨频萍 汪晓霞

来源: 新华日报   编辑:叶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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