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宿迁生态殡葬达5082例 节地安葬成新风尚

30.03.2016  13:53

  下个星期四,也就是公历4月4日,农历的清明节。这几天,“祭扫”也逐渐成为市民记在心头的事。近年来,随着宿迁市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创新殡葬服务管理制度,推行绿色殡葬,节地生态安葬已经成为一种风尚。

  乡镇公益性公墓全覆盖

  2011年,我市将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列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市政府办公室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乡镇公益性公墓规划预留树葬区、草坪葬区、花坛葬区和骨灰抛洒区等生态葬区,引导推荐群众选择树葬、壁葬等少占地或不占地葬法,采用可降解骨灰盒深埋安置骨灰,实现骨灰安葬多样化,降低占地安葬比例。”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工作人员朱晓明告诉记者,截至2015年底,全市共建成乡镇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116处,实现了乡镇公益性公墓全覆盖,为深化殡葬改革、杜绝私埋乱葬、推进生态殡葬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特别是在2015年9月,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殡葬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党员干部带头实行生态节地葬,自觉做到“四禁止”、“五提倡”,即:禁止大操大办、禁止迷信活动、禁止乱埋乱葬、禁止超标建墓;提倡节约简朴治丧、提倡节地生态安葬、提倡不保留骨灰、提倡采用环保殡葬用品、提倡文明低碳祭扫。

  “生态殡葬有着减轻群众负担、保护生态环境等好处,经过宣传引导,大家对生态殡葬的知晓率越来越高。”朱晓明告诉记者,我市还开展跟踪管理、提升服务水平、规范服务价格、提升墓区环境等有效举措,进一步提高树葬、草坪葬等生态葬法使用率。选择生态殡葬有奖补

  2015年,沭阳县、宿城区在全市率先出台生态葬奖补激励政策,对不保留骨灰的实行免费水葬、撒散等生态化安葬,并对其家属实施奖励;对选择树葬、壁葬等绿色生态葬法的,给予一定的价格优惠。2015年,全市采取骨灰堂骨灰寄存、壁葬等保留骨灰节地葬5010例,采取树葬、花坛葬、草坪葬等不保留骨灰生态安葬72例。

  据了解,目前我市正按照民政部、省民政厅要求,起草《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实施意见》。主要内容包括探索实施生态殡葬鼓励政策和优惠措施,引导群众选择树葬、草坪葬、壁葬及骨灰撒散等生态葬法,鼓励公墓生态墓区提供免费或者低价骨灰安葬服务,引导群众摒弃硬质墓穴和墓志等,推动我市节地生态安葬取得更大成效。(朱泓宇)(编辑:曹卢杰)

编辑: 郭小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