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全国推广 江苏环境价费政策

09.01.2017  18:33

  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江苏省创新环境价费政策,在全国率先出台根据环境信用评价等级实行差别电价、污水处理收费政策成效显著,国家环保部已在全国推广江苏省的做法。

  江苏省对年度环保信用评价结果等级定为红色、黑色的部分高污染企业试行差别电价和污水处理费政策,用电价格在现行价格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05元和0.10元;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加收标准不低于0.6元和1元。(记者  石小磊)

来源:  扬子晚报    转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