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江苏将用3-5年率先在全国建成一批示范适老社区

03.12.2015  18:21
 

为满足日益增长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积极探索“居住宜老、设施为老、活动便老、服务助老、和谐敬老”的方式和路径,日前,江苏省政府办公厅正式下发《关于开展适宜养老住区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提出,从2016年起,江苏省用3-5年的时间,在全国率先建成一批示范效果明显、群众满意度高的适宜养老住区(以下简称适老住区)。

通知》指出,为给广大老年人提供健康舒适的居住环境和实用便捷的养老服务,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江苏省将逐步建立软硬件并举、合理高效的适老住区建设联动推进机制,形成比较完善的适老住区建设标准体系。

通过适老住区建设试点示范,江苏省将探索建立适应人口结构变化的城市空间更新模式。

围绕居住宜老,《通知》鼓励、引导子女与老人共同或相邻居住,建设和改造一定比例的子女与老人共同或相邻居住的亲情养老住宅。在多层及以上住宅配置电梯。

通知》提出,适老住区应具有规模适宜的老年人活动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老年人护理中心(站)、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区周边的社区服务、医疗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相配套。

围绕活动便老,江苏省将推进老年人家庭和住区设施无障碍设计、建设、改造、小区道路和建筑物公共区域面达到无障碍设计标准。未来,全省适老住区将有适合老年人散步、锻炼的户外活动场所。

通知》还提出,住区内聚焦养老服务中心等设施按比例配备养老护理员,为住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助浴助急、精神慰藉等专业化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每年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

除此之外,为住区老年人开展文化娱乐、继续教育、健身指导、健康咨询、精神慰藉等工作,示范适老住区还将积极培育发展为老服务公益慈善组织、搭建志愿者服务网络,组织社工、志愿者、心理咨询师队伍。

通知》明确要求,2016年起,每个省辖市每年至少启动1个新建适老住区和1个既有住区适老化改造试点项目。

刘国超 

2015年12月2日《新华网江苏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