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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8.2018  09:41

  近日,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检察院提起全市首例药品安全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该院邀请了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和公益诉讼民生观察员参与观摩和旁听。

  2017年4月14日,灌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孙某某家中查获“伸筋骨痛丸”32瓶,后经灌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上述 “伸筋骨痛丸”系假药。经查,2016年3月份至2017年4月份期间,被告人孙某某从郑某某处分三次购买假药“伸筋骨痛丸”共计八十六瓶,后将该药变换包装后对外销售,销售额近千元。孙某某购进并销售假药“伸筋骨痛丸”的行为,严重危害不特定多数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依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犯罪行为提起刑事公诉时,可以向人民法院一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举止得当,用语规范,举证质证思路清晰、全面扎实,说理充分,对于辩护人提出的异议一一进行了有力的反驳,同时亦对被告人进行了深刻的释法说理和法治教育,充分体现了国家公诉机关的威严,生动展现了公诉人良好的法律素养、优秀的庭审应变能力和文明司法、阳光司法的形象。

  庭审结束后, 受邀的观摩人员表示,药品安全事关民生,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检察机关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对违法者提起公益诉讼,充分履行其法律监督职能,同时,对检察官严谨的工作作风,文明规范执法,给予高度评价。(张磊 徐云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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