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分享

19.08.2018  09:45

   扬州检察公益诉讼件件见成效

  8月16日,江苏省扬州市检察院举办“公益诉讼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2017年7月以来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及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发布会由扬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鞠进主持。新闻媒体代表、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公、检、法、司、律师协会和相关20余家行政机关职能处室负责人参会。

  扬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浦志强通报了扬州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并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进行了解读,扬州市检察院民行处负责人发布9起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据了解,2017年7月以来,扬州两级检察院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81件,已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64件,行政机关均按期回复并积极整改,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1件,法院已审结4件,全部支持检察机关诉讼请求,共追回人防易地建设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家“新网工程”“高效渔业”专项资金等2600余万元,全部上缴财政。通过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共督促复垦耕地20亩,补植林木6500余棵,增殖放流鱼苗200多斤,清理违规堆放垃圾4000余吨,关闭污染环境企业3家。此外,扬州市检察院还部署开展“放心食品药品 守护健康扬州”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目前,已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提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3件,就“罂粟老鹅”“铝包子”“毒油条”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7件,均探索提出惩罚性赔偿之诉,已获法院判决支持1件。(通讯员 边圆圆 杨湘君)

   海州检察多举措搭建公益诉讼信息中心

  日前,江苏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汪莉在海州区检察院报送的《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公益诉讼信息中心建设情况汇报》上批示:近年来海州区院致力于公益诉讼的信息化建设,主动作为,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为检察公益诉讼信息化建设趟出一条路子,省院全力支持。

  海州区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汪莉副检察长的批示精神,在“一个中心三项机制”的基础上,从三方面深挖公益诉讼线索,提升检察贡献率。一是筹建公益诉讼举报中心。该举报中心设置举报电话,指派专人接听,记录汇总到院线索收集中心;提供院官方网站二维码,实现线上线下,网内网外全方位覆盖。推广“公益眼”、“随时拍”等移动实时在线举报工具,增强群众的举报意识;二是筹建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及生态资源保护基地,形成以点到面的辐射效应。通过“一册一影一案例”让来访者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一册”即公益诉讼宣传册,让参观者对公益诉讼基本概念范畴有初步了解。“一影”即该院自行拍摄的公益诉讼微电影《小河弯弯》,让参观者对公益诉讼工作有直观感受。“一案例”即汇聚全国十大环境公益诉讼案例和该院自行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让参观者身临其境感受到生态环境、公共利益遭受损害的严重后果;三是研发公益诉讼线索筛查软件,实现智能化办公办案。将举报中心收集的所有案件线索,纳入公益诉讼信息平台,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手段,辅助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借助平台分析研判发现监督点、案源信息、实现信息化案件管理和智能辅助办案。设置多个角度案源搜索功能,同时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分析案源,通过红黄蓝等分级预警,高级预警的优先推送,提高成案率,辅助检察官智能办案。

   宜兴检察打好“五张牌”深入推进公益诉讼

  江苏省宜兴市检察院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切口,打好“五张牌”,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取得良好效果。2017年至2018年5月,该院共通过诉前程序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0件,提起诉讼1件,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治理恢复费用及收回土地复垦费等1800万元,督促处理有毒物质300余吨,处置废钢渣23.6吨。

  打好机制牌,更及时地发现案件线索。一是健全与行政机关的互联协作机制,运用好“诉前程序+诉讼程序”手段,与国土、环保等部门签订协议,安排专门联络人员,定期就有关执法情况进行通报,对疑难案件进行会商。二是设立检察工作站,在环保局设置检察联络站,推动公益诉讼关口前移,更及时地发现公益诉讼线索。三是联合开展航拍巡查,由于宜兴地域广、山区多、湖泊纵横等地理特点,导致监管盲区多,检察机关联合环保、国土部门购买无人机航拍监控服务,每月定期巡航,及时发现、制止正在实施的破坏生态资源等行为。

  打好保障牌,增加诉讼监督合力。一是争取地方支持,主动争取地方党委、人大支持,加强与政府沟通,将党委政府的重大部署与工作难点作为公益诉讼工作关注的重点领域。宜兴市人大常委会听取了公益诉讼工作专项报告,将公益诉讼工作纳入全市出台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二是强化组织保障,以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经省检察院批准成立专门的公益诉讼部门,并配强办案力量。三是强化设备保障,为每个调查组配备1台运用4G传输技术的执法记录仪、1台GPS定位仪器和测量仪器以及1架便携式无人机,提升办案科技水平。

  打好信息牌,完善案件线索管理体系。一是建设无人机巡航监控系统,实现无人机巡航图像及时传回,并安排专人进行线索分析。二是建立线索评估管理系统,可以将线索入库、评估、受理、立案、调查、审查、结案等办案流程在系统中统一集中处理。在线索评估管理系统中,与行政部门订立数据采集协议,将获取的线索与公益诉讼数据库信息进行对比分析。三是建立舆情监测系统,搜集与公益诉讼有关的信息,定期形成舆情报告,供检察机关分析研判。

  打好规范牌,确保案件经得起检验。一是规范线索评估管理,制定线索评估管理办法,成立由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和检察官组成的评估管理小组,对搜集的案件线索统一管理使用。二是规范调查取证,一方面制定检察官调查取证的程序规范与工作流程,另一方面与监察委员会建立协作机制,对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调查取证工作或者迟延落实、反馈检察建议的,经审查可能涉及违纪违法的,可及时将线索移送监察委员会处理。三是规范证据标准,按照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中有关证据的规定,制定适合公益诉讼的办案证据标准,加强与法院的工作衔接,确保案件办理经得起法律的检验。

  打好宣传牌,形成公益诉讼宣传网络。开展“公益诉讼——为了您美好的明天”系列宣传活动,形成可视、可听、见效的公益诉讼宣传网络。一是召开公益诉讼新闻发布会暨公益诉讼热线开通仪式。二是举办“公益诉讼宣传周”,深入社区、集镇开展公益诉讼法治宣传、接受法律咨询,发放宣传手册等。三是开设宣传、举报专栏,充分开发利用“宜检”官方网站、微信等宣传平台,在官方微信开设公益诉讼线索举报平台“随手拍”,方便群众随时拍摄上传公益诉讼线索照片。(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营)

   涟水检察发放全市首例公益诉讼线索举报奖励金

  近日,江苏省涟水县检察院向公益诉讼线索举报有功人员发放了全市首例公益诉讼线索举报奖励金1000元。

  2018年7月31日,网友“AK603”在涟水网“公益诉讼举报中心”版块发帖称:2018年7月29日中午,嵇某等人在人人饭店网上订购了11份快餐和11瓶矿泉水,当天夜里,11人中有9人出现腹痛、呕吐、腹泻等症状,其中有1人病重住院治疗。

  经查,网友反映情况属实,且该饭店存在食品加工场所未保持环境整洁、无相应的安全防治设备等违法行为,有严重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危险。涟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相关主管部门,负有监管职责。涟水县检察院遂于2018年8月1日向涟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涟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该饭店停业整顿,下一步将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同时,涟水县检察院立即依照该院《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的规定,经检察长批准,作出上述奖励决定。

爱分享
  8月23日上午,检察院
爱分享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检察院
爱分享
  8月22日,检察院
爱分享
  近日,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