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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2022  10:30

  “这种技术革新能够为企业带来什么样的积极影响?”近日,在江苏省如皋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听证室内,受邀参加听证活动的人民监督员正与矫正对象周就发明专利情况进行沟通。

  该案当事人周某系某民企管理人,2020年因犯虚开增值税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缓刑考验期间,周某不仅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还潜心革新企业制造技术,并获发明专利。如皋市司法局以周某符合“重大立功表现”减刑条件向如皋市检察院征求意见。为提升刑罚变更执行的公开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该院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知识产权专家代表等相关人员参与公开听证活动。

  为论证周某能否因发明专利而认定“重大立功表现”,人民监督员先后听取了司法局关于拟对周某减刑的意见及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的审查意见及处理决定,并就发明专利情况向当事人周某进行了解,围绕“为什么”“解决什么”等问题向与会专家代表进行询问,同时结合辖区网格员报告的关于周某社区矫正期间的表现,最终同意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对象周某提请减刑的处理意见。

  会后,人民监督员冯晓明表示:“检察机关组织公开听证,是‘阳光减刑’的新尝试,体现了如皋检察勇于探索、敢于创新的特质,更是服务科技创新、加强民企保护的责任担当。同时这种主动公开,也进一步拓宽了我们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渠道,增强了司法办案透明度,真正做到了以公开促公正、促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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