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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2022  10:30

  近日,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检察院在办理夏某刑事申诉一案过程中,带案下访到申诉人家门口进行公开证,并邀请代表委员、律师及信访人所在地基层组织代表参与,向信访人释法说理,取得良好效果。该案是泰州全市首例上门公开听证案件。

  2016年,夏某作为一起刑事诉讼案件的证人,作虚假证言并出庭作证,意图隐匿罪证。据此,高港区法院于2017年12月6日判决被告人夏某犯伪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夏某不服,经向高港区法院、泰州市中院申诉,均被驳回。于是,夏某向检察院提出申诉。

  高港区检察院受理夏某的申诉后,由入额院领导全程包案办理。经过调取原案材料、听取原案承办人意见、走访案发现场等方式,全面搜集案件事实,承办人认为,高港区法院作出的刑事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审判程序正当,夏某的申诉理由均不能成立。

  鉴于该案当事人对立情绪强烈,高港区检察院决定开展上门公开听证,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村书记、律师等各方代表担任听证员。通过梳理案件的细节、休会讨论后,听证员发表了各自的听证意见。人民监督员朱兴亚表示:“听证现场虽然有争论,但是都是在遵守听证秩序前提下开展的。对于本案来说,我认为在现有的证据下,夏某伪证罪是成立的。”听证结束后,申诉人向检察院表达了感谢。

  “高港区检察院将继续创新听证方式,努力做到‘应听尽听’。真正实现检察机关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高港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文彬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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