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检察官:女性毒品犯罪高发亟需引起重视

26.06.2016  22:38

  近年来,女性犯罪和毒品犯罪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2014年以来,江苏省溧阳市检察院共办理女性犯罪案件139件204人,毒品犯罪案件224件257人,其中,女性参与的毒品犯罪56件69人,分别占女性犯罪案件的40.3%、毒品犯罪案件的25%。女性毒品犯罪呈高发态势,主要特点有:

  一是涉案人员以贩养吸。涉案贩毒女性一般都是吸毒者,以贩毒的毒资来维持其吸毒的经济来源。因“有毒瘾”,使她们容易被贩毒团伙盯上并游说发展为下线,一旦与贩毒团伙搭上,这些涉毒女性很难全身而退。

  二是涉案女性在犯罪链中处于从属地位。吸毒者之间相互问询购毒渠道,相互介绍“毒友”,涉案女性逐渐被拉进毒品犯罪深渊,且一般处于下线位置,犯罪行为来自上线授意,属于帮助犯、从犯。

  三是非暴力性与易复发性。毒品犯罪案件通常没有被害人,犯罪行为不具有暴力性,这也符合女性在体力上弱于男性的生理特征。涉案女性通常也是“瘾君子”,有些人曾被强制戒毒,后又继续吸毒,导致该类案件的易复发性。

  四是司法机关侦破、取证难度大。涉案毒品数量较少的零散贩毒活动隐蔽性较高,不易被发现,难以有效监管。为躲避侦查,犯罪分子往往采取单线交易,下线只知道其上线,却不清楚上线背后的上线,如不能抓获上线、得到有效供述,则难以定罪,案件侦查难度较大。

  此类案件高发,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

  一是文化程度偏低、经济条件较差。在女性涉毒犯罪案件中,犯罪人员文化程度偏低、收入低微,缺乏基本的谋生本领,经济上无法自立,逐渐在社会竞争中被边缘化。

  二是女性自身意志薄弱。处于社会边缘的女性往往容易自暴自弃,从而消极懈怠,形成恶性循环。在涉毒的女性中,一些人想通过吸毒来发泄消极情绪,一些人则是因为交友不慎、意志不坚,结识了涉毒人员,从而走上了吸毒贩毒的犯罪道路。

  三是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涉案女性受吸毒人员的蛊惑,或者受“黄、赌、毒”等不端娱乐场所的歪风邪气影响染上毒瘾,为维持其对毒品的需求,选择“以贩养吸”。

  四是涉案女性法律意识淡薄。绝大多数涉案女性法律意识淡薄,甚至在违法犯罪后,还不知道自己的行为需要负法律责任,例如容留他人吸毒案中,涉案女性不知道其邀请几个“毒友”在宾馆、住所吸毒也会构成犯罪。

  如何扭转女性毒品犯罪高发的态势?切实可行的防范教育活动,积极有效的惩戒机制显得尤为重要,具体体现有:

  一是广泛深入开展禁毒宣传教育。通过宣传进社区的方式,把毒品的危害性、毒品犯罪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到社区群众中,重点对无业人员、闲散青年、暂住流动人口、文化水平较低人群、娱乐场所从业人员等进行定期宣传,扩大受众面和宣传的深入性,动员更多的群众成为禁毒志愿者,通过群众的广大力量有效预防、检举毒品犯罪行为。开展庭审进社区活动,组织群众旁听毒品犯罪案件审理,教育群众远离毒品和毒品犯罪,同时,给妄图进行毒品犯罪的人敲响警钟。

  二是加强重点地区预防与监管教育。针对毒品犯罪集中高发的出租屋、宾馆、网吧、KTV、棋牌室等重点区域,加强检查和整顿,严格落实对宾馆、旅社的入住登记制度,加强预防宣传,对有吸毒、贩毒前科的人员进行重点监控,及时发现并遏制毒品犯罪的苗头。

  三是强化技术侦查手段在侦破毒品犯罪中应用。零散式的小数额毒品交易,往往难以发现,通过抓现行涉毒人员很难顺藤摸瓜抓到上线,加大技术侦查手段应用迫在眉睫,侦查机关通过提升互联网信息创新应用能力和技术水平,能为侦破毒品犯罪案件提供更有效的帮助。

  四是建立打击毒品犯罪联动工作机制。司法、市场监管、文教等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建立互相配合、相互协助的联动工作机制。加大对毒品犯罪及其衍生犯罪的打击力度,尤其要严厉惩治有毒品犯罪前科的人员,形成强大震慑。加强对公共娱乐场所管理,及时发现、查处场所内涉毒案件,改善社区文化环境,对涉黄涉毒娱乐场所坚决予以取缔,并追究经营者的法律责任。加强对物品流转环节的检查,有针对性地打击毒品输入渠道。

  五是强化对涉毒女性的社会帮教。采取严格监管与积极帮教相结合的方式,对于女性涉毒人员进行重点帮教,加强思想上的源头预防。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教育,使其认清毒品的危害,增强她们辨别是非、抵御毒品诱惑的能力,遏制毒品犯罪苗头。健全和完善帮戒挽救机制,帮助她们顺利回归社会,对于经济困难的女性涉毒人员,帮助其提高劳动技能寻找合适的工作,引导其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刘璐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