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规范出庭的公开课

09.09.2015  12:46

  “现在开庭!”近日,随着法槌敲响,被告人张某、王某某共同贪污一案在淮安市淮安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淮安区检察院检察长徐承业以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淮安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代表、淮安区检察院干警代表等四十余人全程旁听了庭审。

  宣读起诉书、讯问被告人、举证质证……庭审按法定程序依次进行,检察长徐承业一一娴熟应对。两名被告的三名辩护律师对公诉人的举证没有提出异议,庭审非常顺利地向前推进。

  “辩护人认为,公诉机关指控张某贪污的金额存在重大问题……”在发表辩护意见时,被告人张某的辩护人突然提出,对起诉书中指控张某贪污100余万元的涉案金额只认可3万余元,其余的均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并认为张某在本案中应认定为从犯,而不是公诉机关指控的主犯。

  这一突发情况顿时引起旁听人员的骚动。合议庭经紧急商议,当庭决定重新启动庭审调查程序。凭借对案情的了然于心,徐承业随即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和具体的法律规定,紧扣关键问题逐一进行举证,并对辩护人的辩护意见逐一进行反驳。在经历了两轮交锋后,法庭宣布休庭。

  十五分钟后,庭审重新开始,淮安区法院当庭宣判,全部采纳检察机关的指控,以贪污罪分别判处两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0年和6年,两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不上诉。

  “听了今天的庭审太精彩了,我第一次深刻感受到,作为公诉人,没有两把刷子还真不行!”庭审结束后,旁听庭审的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纷纷竖起大拇指。

  “举证质证思路清晰,法庭讯问抓住问题实质,辩论反驳有礼有节,用语规范礼貌,今天真是上了一堂规范出庭的好课!”淮安区院公诉科干警李丹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