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县部署秋季秸秆“两禁一用”工作

23.10.2014  13:00

10月21日下午,涟水县召开秋季秸秆“两禁一用”工作视频会议,回顾总结了夏季秸秆禁烧禁抛和综合利用取得的成绩,部署了秋季秸秆禁烧禁抛和综合利用工作。县委副书记、县长吕春雷出席并讲话,县委常委、宣传部长贾振旗主持会议,副县长姜杰作动员报告,各乡镇(园区、办事处)党委书记,县秸秆禁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各督查部门主要负责人及抽调督查的全体人员出席主会场会议。

会议对全县秋季秸秆禁烧禁抛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他指出,秋季秸秆禁烧禁抛工作面广量大,时间跨度长,必须继续采取高压政策、人海战术、群防群控、严防死守。要在常抓常管中进一步落实责任,在营造氛围中进一步深入宣传,在群防群控中进一步强化督查,在严格考核中进一步明确奖惩。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大组织领导力度,三是进一步加大秸秆离田、还田和综合利用力度,四是进一步加大秸秆禁烧禁抛督查巡查力度,五是进一步加大考核奖惩力度。

会议要求,在巩固夏季秸秆“两禁一用”成果基础上,要进一步认清形势,迎难而上,强化措施,再夺“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黑一块地”的秋季秸秆禁烧禁抛和综合利用工作新胜利。一是特殊工作,必须特殊对待。由于秋收时间跨度较长,导致秋季秸秆禁烧禁抛工作持续时间将比夏季更长等诸多不利因素,因此要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和侥幸心理,继续坚持“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黑一块地”目标不动摇、决心不改变、力度不减弱,合力打好这场硬仗。二是特殊任务,必须要用特殊办法。要持续造浓禁烧禁抛氛围,继续健全严防死守体系,切实加大秸秆离田力度,全面落实秸秆综合利用举措。三是特殊时期,必须特别追究。特别是对因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造成辖区内发生大面积、多数量随意焚烧秸秆现象的,除经济处罚之外,还将对党政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责任处罚。

会上,岔庙、东胡集、黄营、唐集、五港等5个乡镇作交流发言。各乡镇(园区、办事处)乡镇长(主任),全体乡委乡干、村组干部、群众代表在分会场收听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