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注重落实抓好夏季秸秆还田工作

06.06.2016  08:06

  秸秆还田是解决夏季麦秸秆出路的主要途径,也是切实保障秸秆“双禁”的重要手段。围绕秸秆还田全年工作目标和要求,海安县注重抓落实,确保2016年夏季秸秆还田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是加强领导抓落实。县建立由分管负责人为组长,发改委、财政、农业、农机、环保、监察等部门负责人参与的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秸秆机械化还田的组织安排、督查推进、考核等工作。各区镇人民政府作为秸秆机械化还田组织实施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本区镇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

  二是制定目标抓落实。全县夏季秸秆还田目标总体任务是秸秆还田面积占三麦种植面积的70%以上,海安县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及时将目标任务明确到镇、到村、到组,全县夏季还田总面积计划下达超过40万亩。

  三注重培训抓落实。在秸秆机械化还田之前,分别对各区镇农机员、农机大户、农机驾驶员等进行专门的技术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操作技能,熟悉技术路线及工艺流程。会同农业部门,制订麦秸秆还田后机插秧大田管理要点,通过公开信等形式发送到每个使用秸秆还田机的机手手中,全县培训机手、农民25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公开信等11000余份。

  四是确保质量抓落实。结合近年来我县秸秆机械化还田实际应用情况,总结形成适合我县农业生产实际的麦秸秆机械化还田的技术路线和操作要领,具体操作中着重强调从秸秆的切碎匀抛、作业耕深的保证、耕作水层的控制和机插前的土壤沉实等几个方面保证秸秆还田作业质量。

  五是规范程序抓落实。海安县由政府牵头,县农机局、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16年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省级秸秆还田补助资金的使用用途、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实施要求,按照自愿申报、镇村审核公示、第三方核查和县级结算的要求组织实施。同时鼓励各镇根据地方财力出台政策加大秸秆还田作业补助。

  六是明确责任抓落实。县政府下发了《县政府关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禁抛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和加强协调合作的要求,对秸秆禁烧禁抛与综合利用工作不力行为进行问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6月2日,县政府在海安县李堡镇召开了全县夏收夏种暨秸秆还田工作推进会,县政府分管负责人到会对全县秸秆还田工作进一步明确了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