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今年投入5600万元补助秸秆综合利用

06.06.2016  21:04

  南京市农委介绍,包括秋收的水稻秸秆在内,今年南京市投入秸秆综合利用的补助资金达5600万元。


  今年南京小麦、水稻秸秆还田每亩补25元,秸秆收储每亩补20元。秸秆还田作业补助,直接补给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的农机服务组织、农机户、实际种植户,以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但补助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整村推进还田作业、作业费用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支付,要附作业清册,向农户收取的费用要从补助中扣除。


  秸秆多种形式利用的按量补助,补助范围包括,秸秆的人工、机械收储;秸秆的能源化、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和工业原料化利用等。补助对象是:从事秸秆收储和利用的农民、种植大户、合作社及企业等各类主体,且这些主体须建自身收储利用秸秆的明细台账或收购销售证明材料档案,接受农业部门或第三方对收储利用秸秆数量的测算核实,核实后才能领补助金。但按量补助标准不能超过秸秆收储或利用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