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县加强公共服务招投标后的监管工作

14.06.2017  00:51
 

为不断加大公共财政支出的物业服务项目标后监管力度,近期海安县公管办联合海安县城管局,对海安县城东镇2016年下半年集中招标的13个农村居民集中农民安置房物业管理诚信履约情况进行资料核对和现场抽查。

因城市建设的需要,近年来城东镇共建成交付使用农民安置房13个,建筑面积约370万平方米。集中安置村居民18000多户,村居民们服从政府安排,舍小家顾大家,为了城市建设以及大交通建设做出了贡献,政府理应做好集中居住后的环境和秩序管理。由于中标的物业公司来自全国各地,因此其人员配置、日常管理以及考核是否按照招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的承诺到位是管理的重点。

针对招投标后可能存在的借资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随便变更专业技术人员、不按合同履约等现象,这次联合检查作为重点内容,从检查结果来看,总体情况是好的,但也有随意调整人员不及时报告和公示、个别小区服务质量不达标等现象。检查组要求一是要理顺镇、街道、社区以及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关系,经常性组织集中整治,防止管理上真空、脱节。二是要严格对照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落实常态化管理措施和长效管理方案。三是要加强标后监管,合理使用好公共财政资源,严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落实到具体费用的拨付。四是要加强宣传引导,运用各种宣传载体和平台,向村居民进行宣传,倡导做文明市民,实现村民向市民的转变。五是对不按合同要求履约、管理不到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物业服务企业严肃处理,建立诚信考核机制,并及时报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六是要定期不定期征求村居民意见和建议,以解决问题为导向,认真进行梳理和解决,促进各小区和谐文明,让百姓安居乐业。(海安县城管局:徐相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