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出台新办法 规范户外广告及设施管理

13.10.2017  14:57
 

近日,海安县政府印发了《海安县户外广告及设施管理办法》(海政发〔2017〕54号)(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2013年出台的《海安县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与原《海安县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相比,该《办法》增加了对户外广告设施的专门规定,对日常工作中一些管理标准进行细化,增强可操作性,各项管理规定与上级部门新的规范、标准全面对接,重新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任务内容,对户外公益广告及设施和户外电子显示屏广告单列专门的章节明确管理标准要求,力求改变以往户外公益广告及设施和户外电子显示屏广告管理依据零散、不够详实统一的现象。

下一步,海安县城管局将认真落实好《海安县户外广告及设施管理办法》的宣传和贯彻执行工作,联合相关部门齐抓共管,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县户外广告及设施的管理,促进海安户外广告业健康有序发展,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海安县城管局:吴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