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评查“曝光台”不给情面不留死角

05.11.2015  09:33

  “小王,召集大家十分钟以后开会,针对‘曝光台’上的最新案件通报,说明问题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周五一上班,泗洪县检察院公诉科陈科长突然看到“曝光台”上新增的通报中,三个公诉案件“榜上有名”,眉头瞬间皱起来了。

  “一把手”亲举评查“戒尺

  该院在规范司法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过去的案件评查方式方法存在很大的弊端,大大降低了评查效果。为此,该院专门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副检察长为副组长、各办案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对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协调。同时,该小组作为案件质量评定的权威机构,对有争议的评查意见进行集体评议并做出定论,确保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顺利开展。

  “案件评查由检察长亲自主持、亲自把关、亲自签发通报。”该院案管科科长赵荣介绍,“现在的评查改变了过去案管部门‘单打独斗’的工作局面,案件评查范围广、速度快、效果好。

  “曝光台”丝毫不留“情面

  制度是规范司法的保障。为了切实将案件评查做实、做深、做出成效,该院针对过去案件评查不及时、评查通报内容模糊、评查整改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研究出台《泗洪县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实施细则》,对案件质量评查的范围、时间节点、通报形式和整改办法都作出明确规定。

  为了强化案件评查效果,该院在院内网专门设置规范司法案件评查“曝光台”,通报案件评查情况,接受全院干警监督。

  “曝光台”曝光问题案件时明确指出了具体案件、具体问题和承办人姓名,并加大曝光频率,由过去的每季度一通报改为现在的每月一曝光。

  “‘曝光台’里不仅有案件办理过程中出现的实体问题,哪怕是漏了一个程序、出现了一个错别字,也会点出来。”该院分管副检察长雷新建点开“曝光台”介绍。”

  “四面镜”力促队伍“规范

  为了强化整改落实效果,该院要求相关办案部门在评查通报发布曝光后7日内召开案件质量剖析会。办案部门必须逐人逐案逐项查摆不规范问题产生原因,还要制定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并以部门为单位向院党组报送不规范问题剖析整改报告。

  在严格制度约束和保证评查意见客观准确的同时,该院依托纪检监察与案件管理联动处置机制,对案管部门评查发现的问题视情交由纪检监察部门给予处理。

  今年以来,该院先后有10余名办案人员因司法不规范问题被通报批评,3名办案人员被诫勉谈话,办案人员的规范司法责任心进一步增强。

  “现在的案件评查以显微镜查细节,以聚焦镜查重点,以放大镜剖根源,以反光镜促整改。”检察长吴杰说,通过发挥案件质量评查“四面镜子”作用,实现了办案部门由被动整治到主动征求规范意见的转变,队伍规范司法水平不断提升。

  □本报通讯员解宝虎王晓刚

编辑: 刘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