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吴江:规范司法行为直面“问题清单” 聚焦整改落实

05.11.2015  17:06

  11月3日,苏州市吴江区检察院向苏州市检察院报送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第二阶段开展情况。同时,该院在总结分析前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又进行了再强调、再落实和再部署,进一步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推向深入。 

  专项活动进入对照检查阶段以来,吴江区检察院坚持问题导向,紧密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各项检察业务工作,采取开门纳谏、内部评查,边查边改等措施,切实找准找实问题,提高整改落实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活动开展过程中,该院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确保“兼听则明”。该院先后走访了区委、区政府、区公安局、区法院等七家单位及上级各条线部门,并主动邀请区政协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民主监督,共征得意见建议15条。 

  同时,该院高度重视律师在促进规范司法行为方面的重要作用,组织开展了“律师评检察”活动。该院两次召开律师座谈会,邀请吴江12家律所代表当面“挑刺”,又从全区刑辩业务较多的9家律所聘请了10名律师担任检察评议员,进一步为理清问题清单竖立“靶子”。 

  而且,该院还引入律师参与接访机制,每月15日定为律师接待日,由律师协会选派律师到该院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坐班接待,既为来访人提供较为专业的法律意见,也倒逼检察机关的司法行为更加规范。 

  此外,该院在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和22个包点联系群众基层站点发放专项整治手册和意见函,在检察门户网站和党政信息网开设“征求意见栏”,先后发放征求意见函400余份,走访座谈30余场次,征集各类意见建议27条。 

  另一方面,该院坚持自查自纠,先后3次组织对重点案件、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开展评估检查,深挖司法不规范问题产生的根源,在当前排查的4291个案件中已发现147个具体问题。 

  针对查摆出的突出问题,该院立查立改,用16项制度堵住不规范漏洞。对于办案规范化问题,该院汇编形成10余万字的《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实施细则》、《职权清单》、《工作规程》、《案件质量评查方案》等规定。对于司法作风、司法形象问题,该院加大责任追究,出台《违反办案纪律处罚办法》、《检察官错案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对于律师执业权利保障问题,专门制定《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范检察人员和律师接触、交往行为的规定》,切实解决律师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