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制报:扬州法治元素辉映文化名城

24.08.2016  15:32

  □本报特约记者 张全连 本报记者 施为飞

  市有法治文化体验馆,县(市区)有法治宣传教育中心、系列法治文化公园(广场、长廊),30个乡镇法治文化示范中心,100个单位法治文化示范角,300个村居法治文化示范站……

  穿梭在扬州古城的大街小巷,文化基因植入法治元素,成为一道靓丽风景。信步其中,到处散发着法治文化的气息和芳香,人们在潜移默化中感受着法治的熏陶。

  “推进依法治国, 更需激活依法治国的文化基因。”扬州市司法局局长许林灿介绍。近年来,扬州市按照《关于建设法治文化名城的实施方案》的普法时间表和路线图,以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文化名城为目标,坚持文以载道、文以化人,构筑法治文化阵地,在精准打造特色法治文化名城进程中,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先后4次捧回“全国普法先进城市”奖牌,也是全省唯一获得四连冠的城市。

  合理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实现全覆盖

  对于生活在广陵文昌中路与运河北路交叉口的居民来说,周末假日带着孩子到曲江法治文化公园转上一圈,看看法治宣传栏里的普法漫画,读读法治格言警句,聊聊贴近生活实际的执法案例,在耳濡目染中受到法治熏陶,可谓一举两得。

  近年来,扬州市以构建“四位一体”的名城建设体系和“五个基本”全覆盖体系为抓手,把法治文化建设作为古城改造和城市建设重点,在全国率先出台《建设法治文化名城实施方案》。把“深化法治文化名城建设,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作为单篇章节写入扬州市《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加快建设法治扬州的实施意见》。通过探索,基本形成集理论架构、实体运作、形象提炼、活动推广于一体的法治文化名城建设体系,实现了古代传统文化与现代法治文明的融合。

  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益法治宣传工作的意见》,建立媒体公益法治宣传的长效机制。推出《法治在线》、《普法故事会》等一批法制栏目。建成全省首个市级法治文化体验馆,建设运河法治文化风光带,形成“东园西湖北馆南基”的法治文化阵地格局。市、县两级均建成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先后落成的广陵曲江法治文化公园、江都仙女法治公园等一批特色法治文化阵地,成为当地法治文化建设的标志。截至目前,全市各类法治文化广场、公园、场馆、中心达586处,实现了市、县、乡镇(街道)、村(居)四级阵地全面覆盖。

  点面结合,立体式法治文化活动接地气

  4月8日是我省“司法日”联动服务宣传活动日,“法律六进”又添新内容、新元素。扬州编纂《法治人物解读》《法治历史故事》等10多套法治文化系列丛书,创作的扬剧《衣冠风流》、清曲《滚滚车轮下扬州》、《》《》美文美刊等一批法治文艺精品,人人都能说上几句。

  如何让法治宣传教育更接地气、深入人心?近年来,扬州各地充分挖掘地方文化资源,开展法治历史解读。成立了三祝庵“法治历史人物解读中心”,遴选扬州籍法治历史名人,在其遗址、旧居挂牌立碑,推出了一大批法治文化的品牌产品。

  扫除普法“盲区”。以基层普法“接力棒”为平台,在全市“法律六进”单位中以循环传递方式不间断开展接力活动。“六五”以来共举办接力活动1735场,参与传递基层单位1324个,受惠群众达120万人(次)。

  全方位、立体化、广覆盖的法治宣传立体化平台,处处渗透和传递着法治理念。满足群众需求,将法治精神渗透到群众生活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定制普法产品,每年围绕1到2个主题有计划、有重点地贯穿全年开展大型周末广场法治宣传和法治文艺活动,全市77个市级机关和6个各县(市、区)均参与其中,通过广场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法律知识竞猜、演讲比赛等方式,引导公民学法知法、遵法守法、用法护法,推动依法办事、依法管理、依法维权。2013年以来,已开展“崇尚法治·建设名城”“迎城庆法治行”“法润扬城四季行”等活动1346场次,覆盖群众上百万人。

  探索建立法治文化名城建设指标体系,针对法律体系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城市法治文化、市民法治意识、法治新闻宣传等多个层面,制订了具体的指标体系和单项指标评分标准。加强第三方评估,全市群众法治建设满意度较五年前提高了11.98个百分点。积极构建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体系,形成了“要求体系化、平台立体化、方法实效化、队伍规范化、机制长效化”的“五个基本”建设标准,“扬州模式”被全省推广。

  融合实践,普法寓教于乐润民心

  从普法的角度讲,当法院受理一起案件,其实就多了一次给当事人普法的机会;对于基层法院来说,当群众小心翼翼地把诉状递交到法院立案窗口时,作为基层法官,有义务耐心解答当事人的困惑。

  为让当事人在“官司”中学到相关法律知识,扬州市建立25个“立法”民情联系点,推行“开门立法”七大程序,五年来召开《扬州古城保护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立法听证会、论证会60余次,让群众在参与中掌握政策,在维权中学到了法律知识。

  让普法寓教于乐,让学法就在身边,让法治融于生活,贯穿于生活。将法治宣传融入行政执法和司法实践全过程。完善“以案释法”制度。建立“法律大讲堂”,在全市遴选300名资深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担任主讲人,同步建立“以案释法”“法律大讲堂讲稿案例库”,收集典型案例586件,先后走近企业、学校、村居等各类基层单位开展宣讲1114期,120万群众参与其中。

  推行“普法式执法、司法”。市、县社区矫正中心调研制定《社区矫正普法式执法操作指南》,建立入矫、矫正、解矫“三段式”普法教育模式。市质监、城管等行政执法部门推行“说理式”执法,将法治宣传贯穿于监督检查、调查取证、案件核审等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广陵区普法办探索法治宣传劝解、矫正轻微违法行为与文明创建活动融合方式,组织千名普法志愿者走上街头矫正闯红灯、公共场所吸烟等轻微违法行为156次。江都小纪法庭坚持开设“巡回法庭”“假日法庭”,把干警释惑、“庭长约谈”与法治宣传有机结合起来,20年审理案件8000多件,实现无一发改、无一信访、无一投诉、无一违纪,其经验做法全省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