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办就《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办法》开展立法调研

02.09.2017  02:21

  2017年8月31日,省政府法制办高建新主任率调研组会同省环保厅到江阴就《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办法》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江阴市环保、发改、经信、财政、建设、交通(港口)、海事、市场监管、农业、公安等单位参加了座谈。高主任表示,大家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对我们很有启发,我们将对这些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对草案作进一步完善。

 

 

宜兴有序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
   列入重点内容  开展专项督查   环保厅
宿迁“十强化”确保完成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宿迁市“十强化”确保完成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环保厅